智行预订酒店日期错误导致扣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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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行平台上,6.10日晚上10点51分定的深圳市领航精品酒店(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店)6.16日的酒店,11点44分的时候因为发现有券未用就把原订单退了点击再次预订,默认原订单重新下单支付。 在平台未有明显的提醒情况下订房日期从原正确日期6.16跳转到了下单日期6.10,酒店除了预订成功的短信也没有再发任何消息或者电话确认入住。 1.酒店在客人未办理入住的情况下 (没有产生消费),酒店全额扣款。2.酒店在客人已预订末到店的情况下,酒店是否可以和消费者确认末到店的情况下,直接取消订单。3.当晚酒店空房率高,本人没有给酒店造成实际上的经济损失。4.末产生消费行为,酒店单方面将未入住的改为已入住变成实际扣款,属于霸王条款。5.酒店不核实客户的到店时间,未尽到告知义务。6.未收到成功入住的短信提醒直接扣款,不合理。 我的诉求是酒店应因未尽提醒确认义务、并在我没有实际入住对店产生入住后的可能支出损失承担责任。过程中没有任何入住提醒,过时承担费用提醒。没有造成任何卫生打扫,一次性物品消耗,而且是凌晨订的酒店,这个时间也不再会有其他客人入住,没有给酒店造成任何损失。但是酒店拒绝退费。 我希望平台尽快协助退款,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 酒店提供的“不可取消”的规则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民法典第496-498条规定格式条款是无效的。若未采取合理方式(如加粗、弹窗)提示消费者注意,或条款显失公平(如未入住仍扣全款),消费者可主张条款无效。 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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