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金饰和翡翠遭遇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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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5年6月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平东路人人购物广场一楼金六福吉祥珠宝店购买一口价金饰和翡翠,共计花费8284元,其中翡翠手镯6290元。买完金饰后店员推荐手镯,当时并未告知不能退款。背面告知并未让查阅签字,只是付完款以后就让签了质量保证单。回去后发现没有店里看的紫色了,就是白色加淡绿,证书也只写的浅绿。第二天29号去店里反馈,店长说不能退,也不能换金饰。 现对方拒绝退款,拒绝和我协商,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退费。该店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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