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丢失物品拒绝合理赔偿,要求圆通快递照价赔偿!
网友保保_t2kzN7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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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2025年7月6日,本人为收件人,通过圆通速递运输一件THOM BROWNE品牌羊毛上衣,快递单号 YT25****1155580。7月9日物流轨迹停止更新;终于在7月12日,我在多次联系圆通客服后,才被告知快件疑似丢失并只愿意赔偿500元且拒绝继续协商,声称“此为最终结果”。该做法令本人极度委屈和愤怒,快递公司的过错不应由消费者承担。该外套原始零售价10900元港币,本人实际支付4310元港币,目前二级市场得物公允市场价5344元港币且仍在上涨。本人已保留完整购物小票和付款记录。该事情我认为我没有任何责任,圆通快递既然已经揽收快递就有义务和责任保管快递并保证快递的按时安全到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求: 要求圆通速递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