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预售票退款遭拒
网友保保_7S4YZj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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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7月13日在猫眼购买预售单日票,由于时间原因,原定于7月19日银河左岸音乐节的预售票没有办法去,要求平台退款,平台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9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