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珠宝涉嫌诱导消费并拒绝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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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7月25日下午2点在惠州淡水崇雅路天安大厦一楼的金六福吉祥珠宝购买金750戒指一件,单价1258元,打折后1069元,由于第一次购买没有任何经验,以为买的是足金足克的黄金戒指,匆忙购买后发现是金750,于是上网搜寻这是什么意思,对于普通人来说,不懂金750是什么意思,销售员也没当场主动解释清楚,如果当场解释,我绝不会购买,说明材质与解释清楚根本就是销售员的职责所在,还在埋冤客户没有提问……购买时没主动告知金重,只写明总重,当场没有复称克数、更加无工艺。店内无明确的标示牌写了不退不换,回来与销售给我戒指的销售员协商,协商无果且推卸责任,故申请退货退款。 退货退款理由如下: 1.商品没给单据和商品原始标签,只有一张质保单。未告知黄金实际克重,质保单写总重并无克重或金重,混淆三者之间的概念,涉嫌诱导消费; 2.购买时销售并未主动解释750金含义,普通消费者无法理解专业术语,违反消费者知情权; 3.未告知是一口价,总说一些专业术语逼单,签字之前未告知客户阅读单据,没有指出重点该看清的内容就催促客户签字; 4.金六福吉祥珠宝店未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一权利适用于非定制、非鲜活易腐、非数字化商品(如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以及非报纸、期刊类商品。黄金饰品不属于上述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畴,因此,如果消费者购买的黄金饰品不是定做的,有权在规定时间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