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演唱会门票退票限制不合理
网友保保_v3B4hUK2
已完结
我于9月1日购买了两张张艺兴宁波站演唱会门票,后因个人时间调整先退掉一张,又因仍想前往观演,再次补购了一张。但目前因9月25日下午有课程安排,客观上无法在课程结束后及时赶回观看演唱会,故计划办理退票,却被猫眼告知无法退款。 我此前完全不知晓猫眼存在“同一身份证仅能退票一次”的规定,且在整个购票、退票及二次购票的全流程中,猫眼从未在任何页面位置、任何条款说明中,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告知该退票限制,我对这一隐藏规则毫不知情。 从合理逻辑与消费者权益角度看,该条款完全属于霸王条款:一方面,我申请退票的时间远在演出开始前,并未对演唱会组织方或票务平台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另一方面,以身份证作为唯一退票限制依据,且不进行提前告知,本质上是利用信息差剥夺消费者的合法退款权利,严重违背公平交易原则。我坚决要求猫眼正视自身条款的不合理性,依法依规为我办理此次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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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我已向平台客服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
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991元。根据文旅市场发[2023]96号文件第九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立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
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益。
从购票到决定退票,中途也仅仅经过
几分钟的时间差,依旧处在七天无理
由退款的时限内。服务提供方拒绝退
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
益。--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
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
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
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
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
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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