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擅自取消订单并拒发货

网友保保_ObPnTJOe

已完结

我于2025年10月9日在得物平台购买了一款手表,订单号为110184****41726882的商品,商品价值当时为566.23(已含税),商家在承诺最晚发货日期10.15日前仍为发货,订单被平台单方面取消,未经过我的同意擅自提交退款申请并擅自取消了订单,构成了违约,未按违约金标准支付赔偿,并只给了15元的优惠券,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商家在未发货前将商品涨价至911元,平台还让我在被取消后重新购买,侵犯了我的公平交易权。我的诉求是要求平台给我发货商品,要么按规定支付违约金或罚金!平台违反了《民法典》第491条、第577条:合同成立后,商家未按时发货、擅自取消订单属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损失等责任。《电子商务法》第49条:商家不得以格式条款约定付款后合同不成立,平台不得擅自取消订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第55条:未按约定发货需退回预付款并赔偿损失,欺诈行为需赔偿三倍,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用户申请完结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根本没有问过我同意就单方面取消订单
用户补充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