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蜂食品质量问题导致身体不适,退款与赔偿诉求被拒
我在2025年5月3号在便利蜂(天津市中环南路店)购买了一个奥尔良手*腿,食用过程中觉得有一股异味,吃完以后头疼恶心拉肚,5月4日将此事反馈给了便利蜂总部,工作人员回电,表示要求我出示二甲医院的证明,告知上班不方便请假,我要求订单退款,客服表示无法核实到我中间是否吃过其他食物,无法退款,只能申请到一张三元的优惠券,对于此方案我不认可,要求赔偿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退款纠纷、售后问题
处理中
投诉便利蜂质量问题
吃出异物,一直不给处理,148食品安全法然后不低于一低于1000的标准,则按一千赔偿。天津市市场监管。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售后问题、有异物
处理中
便利蜂咖啡货不对板虚假宣传欺*消费者
本人在2025年4月25日买了一杯咖啡6块钱就一口杯子告诉我3快 。欺*消费者6块钱一口咖啡
投诉问题
货不对板、虚假宣传
处理中
便利蜂购买瘦肉青菜粥发酸变质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9:45在便利蜂(韦伯豪店),购买了瘦肉青菜粥,发酸变质,我这是第二次遇到了变质酸粥,忍无可忍,这次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10倍价格赔偿不足1000,赔偿1000元处理!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有异物
已完结
便利蜂天津和平区玉鼎大厦店无法提供所需商品
我于2025年3月36凌晨2:00购买了天津市和平区玉鼎大厦店为了两双筷子而购买了该店的产品而且明确标注了可不可以给我来两双筷子,在私信上也问商家了是自动回复,打电话也接不通告诉我未在营业时间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货不对板、售后问题
已完结
便利蜂春节强制超时加班且拒付工资
便利蜂是个*子,坑害人们,和工人的血汗钱。罪不可恕,过年期间,便利蜂不让回家过年,把所有的人都不排班,放假了,只有我一个人上班,白班晚班一起上通班,早上6点都起来,去上班,一直上到晚上22.00、15个小时,毫无人性的地方,不把人当人,过年期间上的班发工资的时候,便利蜂不发工资,等于便利蜂就算便利店不赚一分钱,他从员工身上*取昧心钱他也要祸害人民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虚假宣传
已完结
学生兼职遭遇便利蜂恶意克扣工资
本人于2025年1月17日于北京市大兴区便利蜂超市(芳源里店)办理入职,员工信息为学生PT(18元/小时),2月4日左右员工架构自动从芳源里店变成了方嘉国际店,本人于2月3日提交离职申请,因为要开学了,于2月12日离职,其中不存在任何恶意离职的问题。本人在职期间勤恳认真,未发生任何问题,而且便利蜂公司对新人会有长达一个月的“新人保护期”,意思就是第一个月内发生的任何问题都不会涉及到新人的工资问题。本人2月份工时从2月4日到11日,其中2月9日无班次,共计7天,每天的工时都是12小时,公司结算工资按11.5个小时结算,所以本人工资应为1440元,但本人在3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发放的工资仅为39.7元,恶意克扣本人工资,本人在职期间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大。本人曾与便利蜂公司的客服询问过此问题,她们说工资问题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让我去找以前的直系领导,也就是店长。可是工资又不是店长给我们员工发的,都是公司给我们发,而且我2月份就离职了,现在我的员工ID已经不能登陆便利蜂的员工系统了,店长也就没办法给我查询工资问题,我就像皮球一样被他们踢来踢去,谁也不能给我解决问题。作为一名学生,想在寒假期间干一干兼职,挣点生活费,还碰到了恶意克扣员工工资的黑心公司,是因为我们学生没有依靠,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吃了亏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咽吗?我们也是公民,我们有权利去拿回本该属于我们自己的钱,希望相关部门关注此事,给我一个公道,给我们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们一个公道,我只想拿回我用自己汗水换来的那点钱。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虚假宣传
已完结
购买的东西有异物
3.15日晚上在美团叫外卖在便利蜂购买了一盒x-it茉莉味的薄荷糖 打开发现里面有头发 而且是插在糖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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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物
已完结
便利蜂未按时支付工资
我于12.9日在便利蜂上第一天班 12.21日离职 说未满200工时前三天不算薪资 结果是按12.12入职 截止到现在一分钱不给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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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
已完结
在餓了嗎平台購買的便利蜂商品已過期且引發身體不適
我於2025年1月1日,在餓了嗎平台,點了便利蜂(江楊路1400號店)的「純享草莓奇亞籽谷物好食風味酸牛奶145g」,此產品標註2024年11月30日,保質期為25天,已過期!藉由餓了嗎平台協助,商家便利蜂說希望我直接致電給他們,說要幫我協助處理問題,我撥打了電話給便利蜂客服,他們叫我在餓了嗎申請退款,我申請後,又再次打電話跟我說要我私底下再提供很多不同證明,我告知已經提供在平台上面了,他們說那沒有辦法退款了,將我申請的退款拒絕了。 由於便利蜂在售賣產品上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導致本人已經身體腸胃不適,侵害了我的食品安全問題,我的訴求是該如何法律處理賠款就賠款、和罰款,該店家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中“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处罚。」,不接受任何其餘的解決方式了。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商品过期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