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伊恋相亲服务时间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于2024年9月10日在伊人伊恋,购买相亲服务,在介绍服务时商家没有如实告知我服务时间,刻意回避这个问题而后引导我签了合同。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处理中
伊人伊恋沈阳公司涉嫌霸王条款及诱导消费投诉
投诉详情
我投诉沈阳伊人伊恋文创公司涉嫌霸王条款及诱导消费
事情经过:本人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点到沈阳伊人伊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红娘谈论过程中,我多次作出考虑考虑,红娘总是要求接受其对我的询问。并且一再催促我缴纳2000元费用,在对该公司了解不是很清楚也不信任的情况下,我为了能够尽快离开,缴纳了该笔费用。而后该员工拿出一本合同,并且在没有进行特别详尽说明的情况下,要求我签署。在我签署后方允许我离去。回家后,我细想该红娘向我介绍的服务方式中,我明确提到没有那么多钱。但对方提到我可以贷款支付其费用,并诱导我使用花呗,借呗等。软件进行分期付款。故此,我认为该公司品行有问题,不符合国家鼓励提倡的正确的婚恋价值观,有误导男性消费价嫌疑,该公司教唆使用软件借款分期付款、用错误的引导方式诱导下单,导致我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严重有违公序良俗。并且在网上搜索该公司,查到许多人的经历都声称被该公司所欺*。故此在2025年4月10日下午4点钟左右向该红娘发微信申请全额退款并要求解除合同,服务马上终止。但该员工在我提请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后,以向总公司申报或微信说不清明天电话详谈为由多次推诿。并且在于2025年4月10日告知我违约条款不只为我所交付其2000元款项的30%,且还需要扣除1500元所谓的“入库费”。 合同是该公司提供的,那一定就是保护机构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我认定该合同为“格式条款”,该合同中4.1条违约条款,过分加重消费者一方的责任,系格式条款应予无效。依据相关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故该公司的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应当退还我全额费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处理中
我投诉沈阳伊人伊恋文创公司涉嫌霸王条款及诱导消费
事情经过:本人于2025年3月8日上午10点到沈阳伊人伊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红娘谈论过程中,我多次提出离开,需要回家考虑,红娘总是要求我坐下接受其对我的询问。并且一再催促我缴纳2000元费用,在对该公司了解不是很清楚也不信任的情况下,我为了能够尽快离开,缴纳了该笔费用。而后该员工拿出一本合同,并且在没有进行特别详尽说明的情况下,要求我签署。在我签署后方允许我离去。回家后,我细想该红娘向我介绍的服务方式中,我明确提到没有那么多钱。但对方提到我可以贷款支付其费用,并诱导我使用花呗,借呗等。软件进行分期付款。故此,我认为该公司品行有问题,不符合国家鼓励提倡的正确的婚恋价值观,有误导男性消费价嫌疑,该公司教唆使用软件借款分期付款、用错误的引导方式诱导下单,导致我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严重有违公序良俗。并且在网上搜索该公司,查到许多人的经历都声称被该公司所欺*。故此在2025年3月8日晚7点钟左右向该红娘发微信申请全额退款并要求解除合同,服务马上终止。但该员工在我提请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后,以向总公司申报或微信说不清明天电话详谈为由多次推诿。并且在于2025年3月9日告知我违约条款不只为我所交付其2000元款项的30%,且还需要扣除1500元所谓的“入库费”。 合同是该公司提供的,那一定就是保护机构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我认定该合同为“格式条款”,该合同中4.1条违约条款,过分加重消费者一方的责任,系格式条款应予无效。依据相关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故该公司的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应当退还我全额费用。
投诉问题
乱收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合同纠纷
已完结
沈阳伊人伊恋诱导消费并强制扣款
1.多次接到该机构电话,声称有适合的异性,保证能找到特别合适的对象,诱导前往门店。到店后被带入小房间,工作人员进行收费前的洗脑,了解个人收入与情感生活,声称很好找对象。
2收费看人下菜,询问银行卡、信用卡是否携带,甚至诱导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还被关在小黑屋了个小时,之后诱导分期缴费13160元,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脑子一热交了钱。交了钱才有合同,合同里面全是对消费者不利条款,退款细则也并未明确。
3.签合同后3h未提供婚恋服务时便要求暂停终止合同,商家开始继续劝阻并拿出扣款30%的霸王条款。
诉求退回缴纳的13160元,三天到账
投诉问题
乱收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投诉北京伊人伊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要求退款
我于2024.5.8日和北京伊人伊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婚恋服务合同,支付费用16800,约定约见6个女生,要求女生是北京的,由于机构介绍的对象有一半是外地的,山东的,四川的,东北的,新疆的,根本不符合我的择偶标准,与机构的承诺不符,因此我和机构协商退费。机构扣除了各项费用,包括违约金20%,最后只退费一千余元。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乱收费的问题。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应认定无效,要求按照达标人数进行退费,共计112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已完结
沈阳伊人伊恋诱导消费洗脑,要求退款50%
2024年8月1日本人在线上诱导到店沈阳市沈河区五里街道青年大街209号 线下见面之后在一个环境封闭的小房里疯狂洗脑诱导权益者消费 后就问支付宝还是信用卡 当时我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白 现在合同到期 又诱导我续费 根据合同已经体验一个月 而且伊人伊恋服务也没有体现出2000的价值 我要求退款50%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已完结
北京伊人伊恋文化传媒虚假宣传,诱导我花15万购买服务
2024年1月28日,经双方联系在建外SOHO东区B座1604小屋里见面,经公司销售轮番洗脑后签了一个11万的服务合同,写的服务器8个月,见面10人,到说的是服务器一年零八个月,见面保底10人,一年零八个月内与介绍的人结婚返款85%,与其他人结婚返款85%的70%,之后疯狂给约见面,内部人说红娘安排见面都有提成,但见完面都是不了了之,安排的基本都是托,之后就以这理由说给约见一个厉害的总监,帮助我分析怎么回事,结果4月21日见面以后一点没帮助我分析,两人一唱一和给我洗脑,又让我签了一个9万的形象和情感提升的服务,先交了4万,5万还没交,说跟11万的合同揉在一起,从签合同起重新算一年零八个月,之前的见面不算了,先上一段时间课再安排见面,见面先暂停,上课几节课后,经与人沟通发现我被*了,这就是一个杀猪盘,要求退服务退费,结果公司说没有费用可退,拒不退费,让出具消费明细和公允报价单都说无法出具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北京伊人伊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诱*58800元
3月26日我在小红书看到北京伊人伊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投放的相亲广告,被小红书后台推荐微信,第二天去伊人伊恋门店,经过两个半小时的谈心,签订58800的合同。签约后,伊人伊恋公司推荐的男生与我的要求相去甚远。签约当日推荐的男生,一个多月都没见上,最后一个推荐的男生见面当日临时取消。从3月27日,至5月4日提出解约,一个男生都没见。提出退款后,公司冷处理,拒绝退款,拒绝对话。 诉求是,未享受服务,全额退款58800元。 另:公司没有给开发票,发票是投诉到税务局后补开的。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伊人伊恋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拒绝退款
北京伊人伊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未按承诺提供服务,交钱时说服务的老师,缴费后就找不到人了,后分配的老师服务态度差,经常找不到人不回信息
北京伊人伊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未提供纸质合同和发票,涉嫌偷税漏税,涉嫌签霸王条款 该合同中存在违约条款,过分加重消费者一方的责任,系格式条款应予无效。依据相关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故该公司的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格式条款,应当退还我费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霸王条款
已完结
北京伊人伊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退款纠纷
本人2024年5月12日在北京伊人伊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名 婚姻介绍花费89800元,该机构诱导消费,5.12上午被红娘约去店里,孟羽佳接待的,在小屋里待了4个多小时,给我看通过他们这里找到对象的人的照片,又说他们是跟政府合作的,说很多机关事业单位,医卫单位都在他们那里找对象,让我相信他们是正规的,还说她自己是婚介行业的副会长,绝对可靠。然后诱导我缴费,给了我3个价位,我开始选的是49800的,通过微信转转账先转了30000,又转了19800,后来,她说为了让我更信任他们,给我升级了,他们每年就 10 个升级名额,又让我刷pos机交 40000。交完钱后,让红娘石老师过来跟我说了几句,说周二开始服务。我就走了。坐电梯到1层后,我反应过来了,立刻回去找他们申请全额退款,也就是说我在交完钱 20~30分钟内就去找他们申请全额退款了。可是他们店的领导说会上报,但是要周三才能答复我,因为他们周一周二休息。当天晚上,红娘石老师和孟羽佳都给我发信息要跟我聊天,我都拒绝了,但是那个石老师在微信里明确说了,服务没开始,诉求就是退款,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
投诉问题
拒开发票、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