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博豪4S店贷款条款与合同不符
2026年4月11日,本人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利博豪销售有限公司(下文统称博豪4s店)和销售李垄朱签定车合同(见附件中定金合同),定金人民币5000元(见附件中支付记录),购买该店26年星越L黑色内饰黑色外观车辆一台,合同中明确定金人民币5000元,购车贷款人民币120000元,分期贷款,合同明确说明贷款仅6期(见附件中定金合同),明确无利息和违约金。
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20日,本人出差在外,没有时间前往博豪4s店签订贷款合同。
2026年4月21日,本人前往博豪4s店签订贷款合同时,突然被告知贷款金额人民币120000元,实际贷款60期(见附件中聊天记录1.2.3),且会产生相关利息,提前还款会产生违约金,即现实情况与所签合同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本人认为博豪4s店出现违反定购合同的情况,签定购合同时和签贷款合同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见聊天记录2),本人要求博豪4s店退还定金人民币5000元,博豪4s店不退还定金,因此进行投诉。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吉利星越L购车时被误导购买非原厂延保
2023.9在天津空港吉利欣佰纳购星越L燃油车,提车时销售推销延保服务,当时说是原厂延保,现在发现不是原厂延保,且查不到任何合同信息,只有手里的纸质合同。现在我要求退我延保费用,4s店说时间太长不给退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
已完结
吉利汽车4S店收取不合理质押费并拒退订金
4月14日去到这家店谈价格,26款星耀8远洋版,当场支付了5000元订金,app厂家大订1000元,店里销售找了银行办贷款的,那个人要我支付300块钱质押费我没付,4月16日上午前往4S店支付第二笔费用14000和4000元,共计24000元,销售叫来办银行贷款的那个人在微信上仍然向我索取300块钱质押费,本人越想越不对于是向销售提出退车的要求,销售不肯退,销售随后说发票已经开了不能退,我坚持要退第二天后说手续已经办好了,我让销售拿出证明也拿不出来,拿出行驶证也拿不出来,在微信上和经销商店销售沟通困难,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吉利银河星耀8后悬挂异响反复维修未果
吉利银河星耀8于2026年1月12日购买,在三个月内,3月底发现车辆异响,4月4日车辆后悬挂异响向吉利汽车售后服务站反映情况以来,我先后两次到店维修。4月4日至8日完成第一次维修后,异响问题并未解决;
4月11日我再次送修,店里告知一个厂家沟通修理方案,需等待零件,期间我全力配合。直至今日(4月19日),吉利售后声称故障已彻底修复,并让我签署相关单据,可我取车时发现异响依|日日存在。同一故障反复维修无果,吉利汽车还作出不实承诺,让我对吉利汽车的质量和售后大为失望,还要我签具吉利汽车厂家的承诺书,真的是欺*消费者,压榨消费者,而且这种霸王条款的承诺书,吉利汽车真的是无底线
投诉问题
前后桥及悬挂系统
处理中
吉利星越L 360全景影像频繁失效存安全隐患
本人于2022年8月29日购买了吉利汽车[21款星越L],车辆自2023年起,核心安全配置360全景影像系统便开始频繁出现故障,具体表现为[具体故障现象]。该故障导致车辆在行驶及泊车过程中存在严重视觉盲区,极大地增加了剐蹭及交通事故的风险,已构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故障发生的初期,本人本着对品牌的信任,多次配合经销商([鞍山市吉利众成汽车])进行维修调试。然而,该问题属于顽固性质量缺陷,虽经多次处理,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进入2026年后,经销商方面态度发生转变,明确表示“无法提供维修方案”、“解决不了”,单方面放弃了维修义务。
更为荒谬的是,当本人致电吉利汽车厂家客服(400热线)寻求解决方案时,厂家竟回复称该故障属于“正常现象”,并以“以厂家通知为准”为由拒绝处理。厂家将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配置失效定义为“正常现象”,不仅违背了基本的产品常识,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
二、投诉理由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360全景影像作为辅助驾驶的重要安全配置,其失效直接导致车辆处于不安全状态,厂家拒绝修复该缺陷,即是在销售存在不合理危险的产品。
● 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法):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多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车。即便不涉及退换,生产者也有义务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下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厂家和4S店目前的“摆烂”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涉嫌批量性设计缺陷:结合多方反馈,该车型360影像故障并非个例,疑似存在批量性的设计或硬件缺陷。厂家将其定性为“正常现象”试图掩盖设计缺陷,逃避召回义务,性质恶劣。
综上所述,吉利汽车及其经销商的行为已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恳请介入调查,维护法律尊严与消费者权益。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
处理中
吉利银河交车严重延期且拒退定金
我于4月15号收到吉利银河销售方的电话告知我订的车不能按约定时间提到,给我的方案就是重新订车并还要继续等待一个月,但是要先把保险和购置税剩余的费用补齐才能订车。这个保险和购置税的费用销售方微信聊天文字告知,如果一旦交了是不能退款的。 当时4月2号他们告知我车子十来天到,但是现在却因为违约。没有给我任何解释和赔偿。 定金这边交了2000,他们告知至少要15天才能退款成功。
按照提到的《民法典》第587条是关于定金罚则的核心条款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投诉问题
交车时间延期
处理中
吉利汽车扬州鼎合店延保未签合同强售拒退
2024年12月13日在扬州鼎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邗江区荷叶东路26号电话05********33)够买了星越l长风版suv,推销延保服务,当时说什么这也免费那也免费,并没有给我合同并签字,也没有像我说明介绍合同具体内容,包括合同有犹豫期什么之类的话题,只是一味推销产品,并在忽悠之下,付了款(有付款记录和发票)。2026年3月31日,我找到4s店推销员周女士,要求退延保,被拒,他说合同已经生效,我说没有合同,她发了一个未签字版合同给我,说这就是合同。我说我还并未使用延保服务(厂家质保5年后延保开始生效),没有产生理赔,我提出申请退款。期间多次打400电话,相互推诿,400说找门店协商处理,门店说钱已打给厂家,退不了了,总之相互推诿扯皮。4.6日去4s店,方面要求退款,被拒,周女士说合同已经生效,按合同办事,此时才把合同给我,我说合同为什么没有签字就生效了,她说不需要签字,难道合同不应该双方签字才能生效嘛?我现在诉求退款。希望能解决退款问题!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
已完结
投诉吉利汽车服务费用
我和老公2024年12月15日去昆明一家卖吉利汽车的店看吉利星愿,看车当天销售告知app定金随时可退,由于当时现车一直没到,后联系销售退定,销售让等180天,app上定金可退。现1年多已过,定金仍未退。2026.1.22昆明经销商港鑫销售人员向生产厂家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有限公司申请了退款流程,厂家同意了,在吉利银河APP上显示15个工作日到账,现在两个多月了,期间我拨打了吉利银河客服电话40******88,他们一直拖时间敷衍让我等,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收到生产厂家的退款。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
处理中
吉利缤越3万公里发动机故障灯亮,正时链条更换拖延推诿
24年购买的吉利缤越,3w多公里就亮了发动机故障灯,开到吉利吉月湘西4s店,检查说要换真实链条,三月中旬去的,他们说链条要定,换好的话要月底。就等,然后月底了他们又说6号可以换,今天就6号了,他们又跟我说下个星期一13,然后问当店的工作人员,又把这个活推给湘西太阳马4s店。叫客户自己去问。不知道这个吉利授权方式什么意思?售后服务就是这样的吗?这就是中国吉利,太牛了。
投诉问题
发动机问题、配件问题、服务费用
已完结
吉利汽车成都豪明店未履约退预付款
2025年1月25日我欲在成都豪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星越 I 霄汉版汽车,购买前明确提出身份证过期,当时销售说可以按时提车,身份证不影响购车,后经过沟通达成一致价格,并支付预付款2000元,到提车时间销售告知必须要临时身份证或者新身份证才能提车,但因为工作特殊,咨询四五个公安局都表示无法办理临时身份证,新身份证件由单位统一办理,时间跨度很大,当时就未完成提车流程,错过急需用车时间段,要求销售退预付款被拒绝,新身份证办理时间无法确定,后期购车时间不确定,因此要求退预付款,截止目前无法与销售取得联系,成都豪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作出任何回应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