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喜良缘-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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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喜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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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喜良缘-厦门婚恋中介霸王条款及欺诈服务
婚恋中介霸王条款 关于厦门金喜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函投诉人:陈奇联系方式:178****6877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5号804被投诉单位:厦门金喜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6MA8W1K879U法定代表人:温端景 实际控制人:曹玉梅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3号804室 实际经营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写字楼C1座8楼808室(含9楼)事实与经过本人于2026年4月22日,被厦门金喜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员工通过Soul*台诱导到店。在密闭房间内,经红娘长 间"洗脑式"推销,以"厦门本地优质婚恋资源""精准匹配""高成功率"等承诺诱导消费。在未充分告知合同核心条款的情况下,被要求先行支付服务费13800元,随后签订《婚恋中介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无限期-相亲见面次数:4次-服务形式:一对一红娘服务 然而,该公司收款后完全违背承诺,存在严重欺诈及违约:1。虚假宣传:推荐人选与合同约定条件差距巨大,存在信息不实,;2。霸王条款:合同暗藏"概不退款"条款,签约前未作明确说明;3。看人定价:涉嫌根据客户经济状况随意定价,且未提供价目表;4。服务缩水:红娘沟通频率极低,多次失联,约定的见面安排一拖再拖,甚至敷衍了事。法律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赔偿三倍费用;-厦门市婚姻介绍中介由各区民政局监管,湖里区民政局对该公司违规行为有查处职责。明确诉求1。全额退还已缴纳的服务费13800元;2.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温端景签字的书面道歉函,并说明整改措施。后续维权措施 若未在3日内处理,本人将:-向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举报;-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通过厦门12345政务热线反映;-联合其他受害消费者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今喜良缘厦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退费
本人于2026年3月14日,在该公司工作人员以“优质会员资源”“精准匹配”“包介绍到成功”等宣传话术诱导下,与其签订婚恋服务合同,并支付服务费用共计40000元。 缴费后,该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介绍对象条件与宣传严重不符,虚假宣传、敷衍应付、匹配质量低下等问题,部分对象信息真实性存疑。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未服务部分费用后,商家拖延、拒绝退款,甚至设置高额违约金、不合理扣费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强制消费、不公*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现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调解,要求该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服务费用40000元。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今喜良缘厦门诱导消费拒退8500元
本人 2026年 4 月 22日 在 厦门今喜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 婚介服务 花费 8500元 , 该机构诱导消费,4月22日下午来到厦门市湖里万达写字楼c2栋8楼804,有个红娘,把我带到一间小房间游说了我接*4个小时,口才极好,一直让我扫码支付,承诺一定会给我介绍优质的对象,期间给我看很多个女士的资料,照片等。当晚回家我醒悟,要求退款,对方拒绝,打微信语音说服我,7月3号我继续要求他退款,她不怎么回信息,说是已经汇报给领导,会有人跟我联系,即周五打电话给我那个张经理。迄今为止我并没有接受他们任何服务,现在诉求就是退款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今喜良缘厦门公司高额退费手续费及诱导签约
本人于4月5日晚上与该婚姻介绍公司销售签订服务合同,付费25000元整,4月6日下午提出解除合同,期间未超过24小时且尚未开启服务,退费手续费高达30%以上,现本人对该公司手续费过高进行申诉,诉求全额退款。(1,销售A于4月4日通过本人在网络*台预留的联系方式找到本人,了解到本人的年龄/工作行业/收入/择偶标准等基本信息之后,释放了两个基本符合初步择偶条件的人员信息,让本人4月5日到该公司现场了解,但现场并未见到销售A;2,由销售B接待,其告知有很多本人工作的同行公司的员工在该公司享受服务,使本人放松警惕,而后深入了解本人的择偶需求和性格特点;3,再由销售C单独与本人在包间谈话,熟知应用心理学赞美和肯定本人放松警惕,展示三个条件优越的男士,以及多个成功结婚的案例,还有律师等从业者,反复强调其合同没有问题,先签字不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对该公司服务的客户信息进行查证!谢谢!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霸王条款、乱收费
处理中
今喜良缘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厦门今喜良缘通过各*台虚假宣传称在厦门有车有房有公司对于对方条件不高 随随便便保证三个月会脱单 且公司在福建省内有多家分公司 女生会员上千至万排队让我挑 交了会员都是推荐高傲的姐姐 二婚 且对方要求存款有上亿 摆明虚假宣传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今喜良缘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厦门今喜良缘通过各*台虚假宣传称在厦门有车有房有公司对于对方条件不高 随随便便保证三个月会脱单 且公司在福建省内有多家分公司 女生会员上千至万排队让我挑 交了会员都是推荐高傲的姐姐 二婚 且对方要求存款有上亿 摆明虚假宣传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今喜良缘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不退款
我于2024年8月3日在厦门今喜良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入他们的相亲会员,当时他们给我一顿洗脑让本就不富裕的我刷信用卡去交会员费,但是交完之后我当时工作忙没有时间去参加相亲,后来我谈了个对象,就一直没有参加相亲,直到今年我离开了厦门。从来没有享受会员服务,我要他们退钱,他们不给我退。他们跟我说他们这里的相亲对象都是条件比较好的,试问让一个贷款交会员费的男人相亲,这男人能算条件好吗?纯纯的虚假宣传!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今喜良缘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厦门今喜良缘通过各*台虚假宣传称在厦门有车有房有公司对于对方条件不高 随随便便保证三个月会脱单 且公司在福建省内有多家分公司 女生会员上千至万排队让我挑 交了会员都是推荐高傲的姐姐 二婚 且对方要求存款有上亿 摆明虚假宣传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今喜良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拒不退款
该公司员工由白 X 通过电话对我进行沟通到线下,到线下后持续换人由梁姐在几*米封闭房间推销时,借空间压迫感与安全顾虑,承诺“帮找到对象为止”,诱导我 9 月20 日晚上缴费签合同。离开后发现合同第一条第2款仅写“3 个月推荐 6 人、约见 3 人”,与口头承诺矛盾,构成虚假宣传。签合同时,商家未提示“1500元系统费”“30%违约金”,也未当场开票,没有开发票,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隐瞒格式条款、诱导消费”特征。之后我询问匹配进展,商家未提供约见名单、未开通系统权限、未说明服务流程,商家从未启动任何服务。因合同与承诺不符、条款被隐瞒且未履约,我提出退款(小房间只是诱导签约因素)。与梁姐微信沟通后需求退款(期间未接受任何服务)又转售后,又由另外一个人对我进行沟通,致电沟通,我明确拒绝并要求退款(并非我不配合,因商家从未提供服务)。后续商家谈话,尽显敷衍。9.26 日要求退款,一直踢皮球,沟通完电话回电不接听,上述“诱导签约→合同矛盾+隐瞒条款→未服务→退款→商家拖延”事实,足以证明违约。请支持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今喜良缘诱导签约且未履约
该商家员工梁姐在几*米封闭房间推销时,借空间压迫感与安全顾虑,承诺“帮找到对象为止”,诱导我8月24日缴费签合同。离开后发现合同第一条第2款仅写“2个月推荐4人、约见2人”,与口头承诺矛盾,构成虚假宣传。签合同时,商家未提示“1500元系统费”“30%违约金”,也未当场开票(经12366投诉后补开),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隐瞒格式条款、诱导消费”特征。之后我询问匹配进展,商家未提供约见名单、未开通系统权限、未说明服务流程,商家从未启动任何服务。因合同与承诺不符、条款被隐瞒且未履约,我提出退款(小房间只是诱导签约因素,非我拒绝服务)。梁姐致电称 “周三匹配人选、安排见面,拿合同补之前承诺” ,我明确拒绝并要求退款(并非我不配合,因商家从未提供服务)。后续商家未履约,尽显敷衍。上述“诱导签约→合同矛盾+隐瞒条款→未服务→退款→商家拖延”事实,足以证明违约。请支持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