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代签保单拒退保投诉
您好,我要实名投诉天安人寿,(现名中汇)我是投保人陈镜涵(原名陈计梅)
保单号:001399********088
我这份保单投保时并非本人签字,是他人代签,我本人未授权、未追认,属于违规销售、合同无效。
我已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退保,但保险公司拒绝办理,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现请求监管部门登记投诉,督促天安人寿立即为我全额退还全部保费,并请在规定时限内给我处理结果
投保时间:2018年4月9日
险种:天安人寿健康源(尊享)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已交总保费金额:36093.5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信息泄露
处理中
太难人寿欺*消费者,有问题也不处理,要求退还保费
天安人寿的业务员向我推销"爱守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我的保单号是:001971********088。他当时把保险说得特别好,说"有病保病",还保证能"全面保障"。我本来不想买,但他非缠着我,说业绩不好让我帮忙,后来还把他领导叫来一起劝我。我实在受不了这种骚扰,就被逼着买了这份保险。可现在我才知道,这个保险很多病都不在保障范围内,能报销的病限制也很多,根本起不到全面保障作用。买保险时他们根本没给我解释合同内容,厚厚的合同全是专业词,我根本看不懂。现在回想起来,天安人寿的问题太严重了:
1.业务员*缠烂打,逼着客户买保险,当时已经明确说了不购买保险,还是带着他们的经理来找我卖保险,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打扰,就购买了这份保险。
2.夸大保障范围,说什么病都能保,事实上很多病都不给报销,就算能报销的病还有很多的限制,完全不符当时说的保障要求。
3.当时这个保险只说了好的方面,没有按照规定解释保险内容,是在不清楚保险内容的情况买的保险,保险合同那么厚一大本,还都是专业词,我根本看不懂什么意思,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4.保险公司电话回访流于形式,对于保险合同内容也没有解释,要是能够让我知道保险内容我就会知道这份保险根本不适合自己,也不会买这份保险的。
发现保险问题后保险公司不给处理方案,找各种不存在的理由为难消费者,让保险公司拿出证明保险合同有效的证据也不提供,就是在耍无赖,请消费保*台对天安人寿给予处罚并退还保费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天安人寿业务员虚假宣传诱导投保
被举报公司业务员向本人推介保险产品。在推介过程中,本人明确告知业务员自己已缴纳职工医保,询问该保险与职工医保的衔接问题,业务员明确表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低,报剩下的部分我们这款保险都能给你报”,同时极力夸大产品保障范围,反复强调“不管什么病,看病产生的费用都能报销,而且可以给你报一辈子,保障终身有效”。
基于业务员的上述承诺,本人认为该保险可作为职工医保的有效补充,能全面覆盖后续医疗费用风险,遂同意投保,并按照业务员要求缴纳保费。*期,本人才发现该保险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与业务员承诺严重不符,同时,本人咨询退保事宜时,才得知仅能退还远低于已缴保费的现金价值。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处理中
天安人寿吉祥树寿险销售欺诈与账户功能无故取消要求退保
姓名:赵玉刚
身份证号码:370181*********517
联系电话:185****1218
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福赢国际家具负一楼帝臣瓷砖
被投诉保险公司: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单信息:
保单号:001077********088
保险产品:天安人寿吉祥树终身寿险(分红型)
投保时间:2017年02月28日
被保人:王荣荣(与投保人关系:爱人)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17年2月28日通过天安人寿保险业务员刘运峰购买了"天安人寿吉祥树终身寿险(分红型)",投保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销售误导行为,且保险公司无故取消金如意账户功能,现向贵局投诉,要求维护合法权益。
一、销售误导的具体事实
1. 返现金违规行为
业务员刘运峰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向我承诺并实际返还现金,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关于"不得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规定。该行为属于典型的销售误导,诱导我购买保险产品。
2. 夸大收益承诺
业务员刘运峰在销售时承诺"有病治病,没病就当存钱",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进行不当对比,并承诺金如意账户"不管利率多低,最低3.5%利率",严重夸大了产品收益,隐瞒了分红型保险的不确定性风险。
3. 隐瞒重要信息
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犹豫期和现金价值等关键信息,未履行《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本人对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并不了解,完全基于业务员的误导性承诺做出投保决定。
4. 违规销售行为
业务员与本人为朋友关系,利用熟人关系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返现金项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销售的相关规定。
二、金如意账户无故取消
购买保险时,业务员明确承诺金如意账户可以存钱,最多可存十来万,且承诺最低3.5%的利率。但保险公司在未提前通知、未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了金如意账户功能,导致我无法继续使用该账户进行资金管理,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投诉诉求
1. 全额退保:要求天安人寿退还已缴纳的全部保费,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因业务员存在严重销售误导行为,且保险公司无故取消金如意账户,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调查处理:请求贵局对天安人寿及其业务员刘运峰的违规销售行为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天安人寿诱导员工购买自保件要求全额退款
申请事项
1. 请求调解中心介入,责令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共计约2.7万元;
2. 对被投诉单位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诱*、夸大宣传等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一、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19年通过朋友、天安人寿业务员魏秋彩介绍,入职保险公司。入职后,公司以“不出单即离职”为由变相施压,同时通过夸大宣传“爱守护(至尊保)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和收益(如声称“患病即赔”“保障全面”),诱导我为保住工号及获取佣金,在未充分了解条款的情况下为自己投保。
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1. 培训环节存在虚假宣传:公司培训人员刻意淡化保险合同的限制性条款,隐瞒“无期满返还责任”“多数疾病不符合赔付标准”等关键内容,导致我对保险责任产生重大误解。
2. 利用员工身份强制变相销售:公司以业绩考核为名,要求员工购买自保件,违背保险销售的公*自愿原则。
3. 合同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事后发现实际保障范围狭窄,条款严苛,且保单无满期返还功能,与宣传所称“高收益”“全面保障”完全不符。
二、沟通及争议经过
本人多次与天安人寿沟通退保事宜,但保险公司仅同意按现金价值退还约9000元,拒绝全额退款。公司虽声称销售流程合规,但未能提供培训环节的合规证据,且回避其利用员工身份诱导投保的核心问题。此外,本人曾通过该保单申请过理赔,但小额理赔不能掩盖销售环节的欺诈本质。
三、调解诉求及依据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公司不得欺*、诱导投保人。天安人寿在培训及销售过程中存在明显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2. 公*原则:本人作为保险公司前员工,在被动情况下购买自保件,且公司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退保损失应由违规方承担。
恳请调解中心:
• 调查天安人寿在销售培训中的违规事实;
• 责令其全额退还保费,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保险市场秩序。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天安人寿销售误导及无故取消账户功能投诉
本人赵玉刚于2017年2月28日通过天安人寿保险业务员刘运峰购买了"天安人寿吉祥树终身寿险(分红型)",投保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销售误导行为,且保险公司无故取消金如意账户功能,现向贵局投诉,要求维护合法权益。
一、销售误导的具体事实
1. 返现金违规行为
业务员刘运峰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向我承诺并实际返还现金,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关于"不得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规定。该行为属于典型的销售误导,诱导我购买保险产品。
2. 夸大收益承诺
业务员刘运峰在销售时承诺"有病治病,没病就当存钱",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进行不当对比,并承诺金如意账户"不管利率多低,最低3.5%利率",严重夸大了产品收益,隐瞒了分红型保险的不确定性风险。
3. 隐瞒重要信息
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犹豫期和现金价值等关键信息,未履行《保险法》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本人对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并不了解,完全基于业务员的误导性承诺做出投保决定。
4. 违规销售行为
业务员与本人为朋友关系,利用熟人关系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返现金项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销售的相关规定。
二、金如意账户无故取消
购买保险时,业务员明确承诺金如意账户可以存钱,最多可存十来万,且承诺最低3.5%的利率。但保险公司在未提前通知、未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了金如意账户功能,导致我无法继续使用该账户进行资金管理,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投诉诉求
1. 全额退保:要求天安人寿退还已缴纳的全部保费,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因业务员存在严重销售误导行为,且保险公司无故取消金如意账户,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调查处理:请求贵局对天安人寿及其业务员刘运峰的违规销售行为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公开道歉:要求天安人寿就销售误导行为向我公开道歉,并书面说明金如意账户取消的原因及处理方案。
4. 赔偿损失:要求赔偿因保险销售误导和账户取消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已完结
天安人寿虚假宣传诱导投保
当时业务员给我讲的是看病都可以报销,可以给我报一辈子,然后我当时给业务员讲过我有职工医保,她就说我职工医保报的少,报剩下的可以再给我报销,现在我才发现有短期险这种保险,并没有给我说过退保只能退现金价值,该保险购买之后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天安人寿擅自变更公司及退保退款
我在2016年在天安人寿保险公司购买健康险,但贵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天汇人寿,这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出卖信息,我强烈要求退保并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信息泄露、虚假宣传
已完结
天安人寿擅自变更投保公司
我投的天安人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改成中汇人寿,这是对消费者的欺*,也出卖消费者,我强烈提出投诉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信息泄露、虚假宣传
已完结
天安人寿涉嫌伪造合同及不当承保
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丈夫和小三给我投保了一份保险,我不认同这份保险,所以要求退保,但是非要给我现金价值,我不同意,我有签字不一样的视频,我有录音证明她们不正当关系,所以保险公司对我的人身安全得负有责任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