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霸王条款”相关投诉
处理中
猫眼演出票退款纠纷
今天2024年5月4日 ,于美团猫眼演出上购买两张演出票,下单五秒内联系客服退款,因为两个人来旅游买了四张票,客服说不允许退换,询问是否霸王条款,告知符合消费法,现申请处理。
处理中
去哪儿网平台拒绝退款引发消费者投诉
我于2024年5月4号早上8点申请取消晚上6点的深圳市大鹏新区的东星城酒店订单,申请全额退款,遭去哪儿网平台客服拒绝,拒绝理由:商家拒绝退款。于是我们致电商家,商家反馈只需平台同意,就能退。双方互踢皮球,欺诈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我申请投诉去哪儿网平台,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侵占消费者资金。
处理中
花小猪平台低价误导及优惠券问题
5.2日通过微信花小猪小程序打车,存在两个不合理问题: 1.经过查询,选择了几款车型,其中最后实际到车预估费用为36.5左右,比滴滴特惠快车一口价37.8便宜一些遂选择。前往目的地全程无堵车情况发生,实际发生费用为41.2左右,虽然实际费用可能会与预估费用有差异,但本次行程与预估费用差别较大,对消费者造成低价误导。 2.在打车途中通过社群领取了花小猪折扣优惠券包括9折券与2元直减券等,客服反馈打车后领取到的优惠券不能使用。但在滴滴包括高德打车都是只要没结束行程,购买或者领取的优惠券都可以使用,花小猪平台侵犯消费者合理权益。 综合以上情况,要求花小猪平台确定合理费用,核减优惠券。
处理中
航班取消后拒绝全额退款
出于对行程安排的担忧,也由于天气恶劣,发起了自愿退款,但是6分钟后该次航班取消,但是仍然坚持按照自愿退款的规则进行退款,不予全额退款。本人作为消费者能够理解在航班正常起飞的情况下发起自愿退款扣除手续费的机制,但是航班已经取消之后为什么不全额退款?失败的原因是乘客预定的机位取消,航班取消的情况下自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同时,本人作为消费者认为消费的过程所消耗的钱财是起到某种购买作用,正常起飞的情况下退款扣除的手续费购买来的是航司处理多余机位的工作,那么既然航班取消,这样的购买就不存在,本人认为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希望该航司全额退款。
处理中
铁路改签费用不明确
我在今日购买了一张从宁波到合肥南的车票(票价为220.5元)由于家人觉得时间早 我就立马改签了次日的中午的票(票价219元)结果不仅没退我款 还多收我11元改签费用 我查询订单也没看到相关改签的费用问题 打电话投诉相关问题 客服告诉我 是今年年初退出的相关规则 让我自己去看 可是我后续找到条款 它很不明确甚至不起眼 得点开细读才能看见 而且这一条款很不合理 总不能让我48小时内不买票 不改签吧 我一旦在48小时之内有急买票后续换线 改签也得给钱退票还得给钱 吃相过于难看 很不人性化 还记得自己是为了服务民众吗?客服态度也很差 有一种我把话撂这 你要么就接受改签费其余处理结果免谈 我要求投诉 也投诉无门 告诉我没地方投诉 我只能接受。以下就是改签费用隐形的程度 也就是说我改签之前 我得打开这些步骤 再三比算
处理中
携程拒绝全额退款,霸王条款!
我于2024年5月3日22.15分左右预定了云南省弥勒市鼎星温泉酒店房费609元,当晚并未入住且取消订单半小时后通知酒店及平台取消订单,酒店不同意全额退,平台也只能跟酒店沟通,但沟通未果,不可取消属于霸王条款!望平台帮助到我
处理中
违法霸王条款!主办方拒绝退票遭消费者投诉
您好,我于2024年4月30号在大麦网平台购买了在厦门市5月10号的薛之谦“天外来物”演唱会门票两张因个人原因想要退票,但却因为平台与主办方的霸王条款无法退票。 大麦网平台与主办方上海潮声音乐有限公司的退票规则明显不符合《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责任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 购票时间为4月30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话剧,演出票属于可七天无理由退换的网购商品范围,并且票务平台规定的“演出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条款系民法典所定义的无效格式条款,完全规避了经营者的自身义务! 主办方与大麦网平台的退票时间是5月3号晚23.59分,完全违反了该项规定。 这件事让人气愤得是大麦网作为网络销售平台,平台在线客服无人工回应解决问题,电话客服无法接通。主办方上海潮声音乐有限公司更是过分,客服电话直接为空号,似乎是为了逃避与消费者的诉求沟通在工商部门登记电话时预留虚假号码。 我的诉求是大麦网和主办方开启退票通道,他们可以收取其制定的20%票面价格的手续费,退换剩余的费用。
处理中
京东商城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
我于2024年4月 30日在京东商城电商平台 (oppo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 购买OPPO Find X7 Ultra 16GB+512GB 松影墨韵,出现不给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在平台申请退款,京东直接给关闭,京东霸王条款,强买强卖,店大欺客。侵害了消费者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 我的诉求是手机退货退款。
处理中
美容院虚假宣传引诱消费
1.美容院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广告视频款里的效果很自然,实际效果跟广告款差别大。 2.未主动提供发票,甚至无收据无合同。顾客确认单标注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 3.用"高价+折扣"诱导消费。涉及引诱消费,在体验过程中工作人员强行推销产品,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过程:2024年5月3日下午一点左右,我进店准备按事先约定的9.9+268元价格体验纹眉服务,预期设计加操作时间约70分钟,并应呈现广告款自然效果。然而,尽管我事先确认过价格和服务内容,进店后我仍被美容师多次推销高价纹眉服务长达两个半小时。尽管我多次拒绝并坚持只做268元的素颜眉,美容师仍不断推销,从原价3980元一路降价至1200元,甚至纹了一点眉之后迟迟不继续后续工序。最终,我在美容师的诱导下额外支付了200元和732元,加价至1200元接受野生眉服务,但后续工序仅20分钟即完成,且效果远不及广告所示。整个过程中,我被推销不下八次,且我多次明确拒绝高价推销,但美容师仍坚持推销,直至我同意。入店到离开耗时超过3个小时,其中有两个半小时以上都在对我进行推销。
处理中
大麦网售票平台拒绝合理退票引发投诉
我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4点在被告经营的售票平台大麦app购买了北京五月天鸟巢演唱会的票务,共支付人民币1310.00元。然而,由于发现其系统错误选择观演人,且错误的观演人因工作行程有冲突导致无法观演,我在购票后三小时内提出了退票申请。但平台拒绝了退票请求,号称首页写了不支持退款。但首页购票倒计时界面完全阻挡此声明,且页面显眼部分还有条件退字眼。字体极小起不到任何提醒作用,平台也没有弹框提醒消费者。综上所述,故意遮挡和条件退字眼的存在,证明平台故意欺骗消费者。目前距离演唱会开办有30余天时间,被告不允许退票不合理更不合法。 此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公告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被告的“霸王条款”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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