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合同霸王条款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

已完结

我和我母亲于2018年7月10日在携程官网预定了9月23日出发10月4日返回的西班牙葡萄牙的跟团游行程,并签署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2人共计费用为36400元人民币。其中,因我母亲因突发疾病住院原因,于2018年9月11日正式通知携程取消行程,后收到短信显示我和我母亲的机票还是于9月13日出票。取消行程后至今我与携程联系,携程使用的是国家旅游局制式合同,我表示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合同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行程开始前1 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 0 % ;希望携程能退还我总额的80%的费用,携程方表示他们在国家旅游局合同的条款下方加了补充条款,规定了旅游者违约: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行程前8 9日至1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1 0 0 % 的违约金。我方认为此为霸王条款,与携程沟通无果,携程表示拒不退款。现诉求为希望携程退还旅行费用的80%。

展开全部
评论 2
注销用户

我也碰到了类似的问题,我连合同都没签,给了一个意向金而已

点赞
回复
注销用户

还没有解决?

点赞
回复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