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旅游线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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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2023年11月21日从销售端旅行社“陕西中旅城南分公司”分别于飞猪平台和微信客服端购入”深圳12.18极光团“跟团游两人套餐,共计支付跟团费12,799元×2+服务费1,000元×2=27,598元/人民币。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期间,接受来自地接旅行社“享游俄罗斯”和销售端“陕西中旅城南分公司”旅行社的服务。 本人针对遇到的“旅行社虚假宣传,擅自变更;领队和导游工作失职、利益熏心、毫无善意、态度敷衍、反馈极慢;游客被迫自愿放弃自身权益”等一系列恶劣行为,进行投诉维权,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虚假宣传,擅自变更。 1.1擅自变更航班行程。 1.2豪华软卧虚假宣传。 第二,工作失职,被迫自愿。 2.1 被迫自愿放弃“麻雀山缆车“行程。 2.2 被迫自愿放弃“俄式桑拿“行程。 2.3 被迫自愿放弃“血月“行程。 2.4 工作失误,讲解失职。 2.5 消极怠工,错失极光。 第三,利益熏心,毫无善意。 3.1被迫自愿增加购物店行程,利益熏心。 3.2冷漠处事,毫无善意。 第四,态度敷衍,反馈极慢。 本人于行程结束日2023年12月26日提交团友征求意见表给到领队。但于2024年1月3日,仍未得到任何反馈。遂提出投诉,势必合理维权!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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