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国旅行社
14.29%
解决率
656
访问量
微信 扫一扫查看品牌详情
企业名称:
我来补充
官网:
点击查看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我来补充
售后政策:
我来补充
品牌简介:
我来补充
近30天投诉问题
数据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
近30天投诉量/解决量
数据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
导游隐瞒酒店信息侵犯知情权
导游领队不告知每天酒店说去了才知道,这种不告诉酒店的行为 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到酒店后才知道,而导游让找旅行社,包括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情 谈话 我都录音保存了 2.把我们的护照拿走到公安局说备案,因为我没有参加任何自费项目,但是其他人并没有拿去,当天没有参加自费的其他人也没有将护照收走,我受到不公平对待,逼迫我给护照,并未有任何书面说明,不知道拿去干什么属于胁迫行为,侵犯了我的人身安全,望熟知 3. 领队承诺不会减少红海自由活动的时间,现导致3月18日没有自由活动的时间,不按照行程走,耽误一天的时间,3月18日埃及下午6:15分,现在还未到红海酒店,损失了红海自由活动时间 4. 联系24小时紧急联系人根本联系不到 5.3月19日为红海自由活动时间,已经签过免责协议,但是导游找了个人,称助理,高大肥胖,堵在我们酒店,不让我们自由活动,堵人行为实属害怕,领队导游也不管,侵犯人身安全 6.领队不负责任,推卸责任,并威胁我要告我,恐吓我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乱收费
处理中
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退款纠纷
2024年1月18日,原告和被告公司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编号DJ************QB,双方约定旅行者为王艺等3人(王艺、张文钟、张悦然),旅游线路行程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6日,旅游目的地为俄罗斯,旅游费用为16888元/人,合计50664元。原告于1月8日至26日,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给付被告公司对公账号旅游团费合计50664元。原告王艺及其夫张文钟、其女张悦然准时于2024年2月8日到达合同约定集合地点成都天府机场,后因张文钟护照缺页问题,未能获准出境,因正值春节假期阖家团圆之际,一家三口春节若分开旅行违背中华民族传统风俗,原告遂与被告商量能否退团,被告告知护照缺页问题属自身原因,无法退还任何费用。原告认为,《出境旅游合同》系被告拟定的格式条款,双方于网上签订,签订时被告并未针对格式条款尽到合理的提示告知义务,在事情发生后,被告拒不协商沟通并拒绝返还旅游费用,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违反诚实信用与公平原则。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旅游线路纠纷
本人于2023年11月21日从销售端旅行社“陕西中旅城南分公司”分别于飞猪平台和微信客服端购入”深圳12.18极光团“跟团游两人套餐,共计支付跟团费12,799元×2+服务费1,000元×2=27,598元/人民币。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期间,接受来自地接旅行社“享游俄罗斯”和销售端“陕西中旅城南分公司”旅行社的服务。 本人针对遇到的“旅行社虚假宣传,擅自变更;领队和导游工作失职、利益熏心、毫无善意、态度敷衍、反馈极慢;游客被迫自愿放弃自身权益”等一系列恶劣行为,进行投诉维权,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虚假宣传,擅自变更。 1.1擅自变更航班行程。 1.2豪华软卧虚假宣传。 第二,工作失职,被迫自愿。 2.1 被迫自愿放弃“麻雀山缆车“行程。 2.2 被迫自愿放弃“俄式桑拿“行程。 2.3 被迫自愿放弃“血月“行程。 2.4 工作失误,讲解失职。 2.5 消极怠工,错失极光。 第三,利益熏心,毫无善意。 3.1被迫自愿增加购物店行程,利益熏心。 3.2冷漠处事,毫无善意。 第四,态度敷衍,反馈极慢。 本人于行程结束日2023年12月26日提交团友征求意见表给到领队。但于2024年1月3日,仍未得到任何反馈。遂提出投诉,势必合理维权!
投诉问题
旅游线路纠纷、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未发生行程退费
行程自12.21-12.28日,共8天。其中12.27日的行程因天气原因不能成行,旅行社要更换线路,我不同意更换线路,仅要求将27号的行程费用退还给我。
投诉问题
旅游线路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疫情原因无法出境游旅行社拒不退费
2020年1月本人及亲友在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南大街分公司报团去泰国旅游,14人团费共缴纳75600元,因疫情未去成,目前该公司不予全额退款。该公司地址在碑林区南大街51号文物4层426室。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文旅部29号文,因疫情解除旅游合同适用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旅行社应退还款项给旅行者。 但是这家旅行社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告知我们要退款可以,每人5000多的团费只能退1300块,否则就只能延期,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延期,75600元14人的团费,就这样白白搁置了三年,现在东南亚局势动荡,我们14人已经没有出国旅行的计划,而旅行社仍然不予给我们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不按合同约定退还65周老人免景点门票费用
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责任有限公司西安朝阳门分公司不按合同约定退换65周老人免景点门票的费用,我于2023年8月21日与该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合同中明确写65岁老人免景区门票,之前也和导游明确过旅游人员中有65岁以上的老人,导游明确告知旅游后一起退费,但旅游结束后不予承认先请求退还兵马俑,华清宫,壶口瀑布,黄帝陵,明城墙这5处景点老人免门票的费用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导游隐瞒酒店信息侵犯知情权
导游领队不告知每天酒店说去了才知道,这种不告诉酒店的行为 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到酒店后才知道,而导游让找旅行社,包括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情 谈话 我都录音保存了 2.把我们的护照拿走到公安局说备案,因为我没有参加任何自费项目,但是其他人并没有拿去,当天没有参加自费的其他人也没有将护照收走,我受到不公平对待,逼迫我给护照,并未有任何书面说明,不知道拿去干什么属于胁迫行为,侵犯了我的人身安全,望熟知 3. 领队承诺不会减少红海自由活动的时间,现导致3月18日没有自由活动的时间,不按照行程走,耽误一天的时间,3月18日埃及下午6:15分,现在还未到红海酒店,损失了红海自由活动时间 4. 联系24小时紧急联系人根本联系不到 5.3月19日为红海自由活动时间,已经签过免责协议,但是导游找了个人,称助理,高大肥胖,堵在我们酒店,不让我们自由活动,堵人行为实属害怕,领队导游也不管,侵犯人身安全 6.领队不负责任,推卸责任,并威胁我要告我,恐吓我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乱收费
处理中
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退款纠纷
2024年1月18日,原告和被告公司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编号DJ************QB,双方约定旅行者为王艺等3人(王艺、张文钟、张悦然),旅游线路行程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6日,旅游目的地为俄罗斯,旅游费用为16888元/人,合计50664元。原告于1月8日至26日,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给付被告公司对公账号旅游团费合计50664元。原告王艺及其夫张文钟、其女张悦然准时于2024年2月8日到达合同约定集合地点成都天府机场,后因张文钟护照缺页问题,未能获准出境,因正值春节假期阖家团圆之际,一家三口春节若分开旅行违背中华民族传统风俗,原告遂与被告商量能否退团,被告告知护照缺页问题属自身原因,无法退还任何费用。原告认为,《出境旅游合同》系被告拟定的格式条款,双方于网上签订,签订时被告并未针对格式条款尽到合理的提示告知义务,在事情发生后,被告拒不协商沟通并拒绝返还旅游费用,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违反诚实信用与公平原则。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旅游线路纠纷
本人于2023年11月21日从销售端旅行社“陕西中旅城南分公司”分别于飞猪平台和微信客服端购入”深圳12.18极光团“跟团游两人套餐,共计支付跟团费12,799元×2+服务费1,000元×2=27,598元/人民币。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期间,接受来自地接旅行社“享游俄罗斯”和销售端“陕西中旅城南分公司”旅行社的服务。 本人针对遇到的“旅行社虚假宣传,擅自变更;领队和导游工作失职、利益熏心、毫无善意、态度敷衍、反馈极慢;游客被迫自愿放弃自身权益”等一系列恶劣行为,进行投诉维权,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虚假宣传,擅自变更。 1.1擅自变更航班行程。 1.2豪华软卧虚假宣传。 第二,工作失职,被迫自愿。 2.1 被迫自愿放弃“麻雀山缆车“行程。 2.2 被迫自愿放弃“俄式桑拿“行程。 2.3 被迫自愿放弃“血月“行程。 2.4 工作失误,讲解失职。 2.5 消极怠工,错失极光。 第三,利益熏心,毫无善意。 3.1被迫自愿增加购物店行程,利益熏心。 3.2冷漠处事,毫无善意。 第四,态度敷衍,反馈极慢。 本人于行程结束日2023年12月26日提交团友征求意见表给到领队。但于2024年1月3日,仍未得到任何反馈。遂提出投诉,势必合理维权!
投诉问题
旅游线路纠纷、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未发生行程退费
行程自12.21-12.28日,共8天。其中12.27日的行程因天气原因不能成行,旅行社要更换线路,我不同意更换线路,仅要求将27号的行程费用退还给我。
投诉问题
旅游线路纠纷、退款纠纷
已完结
疫情原因无法出境游旅行社拒不退费
2020年1月本人及亲友在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南大街分公司报团去泰国旅游,14人团费共缴纳75600元,因疫情未去成,目前该公司不予全额退款。该公司地址在碑林区南大街51号文物4层426室。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文旅部29号文,因疫情解除旅游合同适用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旅行社应退还款项给旅行者。 但是这家旅行社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告知我们要退款可以,每人5000多的团费只能退1300块,否则就只能延期,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延期,75600元14人的团费,就这样白白搁置了三年,现在东南亚局势动荡,我们14人已经没有出国旅行的计划,而旅行社仍然不予给我们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不按合同约定退还65周老人免景点门票费用
投诉陕西中国旅行社责任有限公司西安朝阳门分公司不按合同约定退换65周老人免景点门票的费用,我于2023年8月21日与该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合同中明确写65岁老人免景区门票,之前也和导游明确过旅游人员中有65岁以上的老人,导游明确告知旅游后一起退费,但旅游结束后不予承认先请求退还兵马俑,华清宫,壶口瀑布,黄帝陵,明城墙这5处景点老人免门票的费用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品牌主页广告位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