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宽带停止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
网友保保_7meZeuQW
处理中 我是中国电信宽带用户,4月8日,我宽带被停,理由为证件信息不合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我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第47条规定,经营者应承担因不当行为引起的维修、退换等责任。《电信条例》第33条要求实名登记,但第42条明令禁止无故中断服务。《合同法》第62条指出,持续性履行合同中,一方应通知对方合同履行中的变更,中国电信未能履行此义务。 中国电信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规,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赋予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权利。 故此,我请求消费保: 1:调查中国电信的不当行为,确认其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指导中国电信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用户信息管理与提醒更新。 3:恢复我的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对中国电信进行必要的监管。 4:盼工信部依法公正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进度
用户补充投诉
2024-04-11 17:39:37
补充内容
如果运营商在没有合理理由或未遵循正确程序的情况下停用宽带服务,可能违反了以下一些侵权行为或合同义务:
1)违反合同条款:服务合同中通常会规定运营商和服务接收者的权利与义务。如果运营商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流程中断服务,可能构成违反合同。
2)违反告知义务:在许多法律体系中,运营商在中断或终止服务前有义务提前通知用户。如果未提供适当的通知期,可能违反了告知义务。
3)违反正当程序:运营商在采取任何影响用户权益的行动前,应遵循一定的正当程序,包括提供解释、听取用户的陈述和申辩等。未能遵守这些程序可能构成侵权。
4)侵犯财产权:在某些情况下,宽带服务被视为一种“财产权”,运营商无故中断服务可能侵犯了用户的财产权。
5)违反消费者保护法规:许多地区有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服务提供商的行为规范和消费者的权利。运营商的行为如果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可能构成侵权。
6)违反信赖保护原则:运营商和用户之间存在信赖关系,用户基于对运营商的信任签订服务合同。无故中断服务可能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
平台审核通过
2024-04-11 15:51:18
用户发起投诉
2024-04-11 09:20:03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