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山海壹宿酒店霸王条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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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4月17日下午在深圳山海壹宿(大鹏杨梅坑店)预定于4月19日到4月2 1日办理入住酒店游玩,4月18日早晨 广东省突降暴雨,随后查看天气情况 发现游玩期间都是暴雨,所以和酒店协商退款、酒店只肯退款50%,可是我没有入住,而且提前整整一天的时间和酒店协商,酒店态度强硬就是不肯退让,这和霸王条款有什么区别? 无论酒店或中介哪一方提出的“一经预订,不予退款”,或“不得取消”的交易条件,都涉嫌构成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退还全部费用,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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