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宽带未履行合同,强制升级并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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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于2023年7月12日办理长城宽带,地点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线街太钢线材厂西区宿舍2号楼,套餐期限为2023年8月25日至2026年11月25日。实际支付899元。业务员未开发票,只有一个非正式的收据。 2024年10月15日,家人收到长城宽带的官方短信,告知即将暂停使用,要求用户于当晚6点前致电客服,理由是对本小区统一进行旧线路升级。 家里于2024年10月15日断网。后客服通过微信告知老人,未到期用户应接受三个方案:(1)缴纳1366元升级200M,用到2030元11月25日,送千兆路由;(2)缴纳500元升级200M,用到2026年11月25日;(3)缴纳699元升级200M,用到2028年11月25日。并诱导老人付款,收款人为“山西长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我通过长城宽带官方客服95079反映情况,后于当天16:49分接到太原长城宽带本地客服(0351-2539179)工号8166的回复电话,电话中我反复与客服确认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情况下,长城宽带单方面更改合同内容,并要求用户额外缴费。客服工号8166给与肯定答复,且告知公司如此规定,用户只能选择缴纳额外费用,而无法继续按期履行原合同内容。且态度恶劣,拒绝接听我的电话(已保留全程录音)。 法律依据: 宽带公司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实施升级并要求用户缴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公平交易和自愿原则的规定。 此外,宽带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更改服务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条款。 根据以上法律,消费者有权要求宽带公司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强制服务升级或额外收费,并且在宽带公司违约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我的诉求: 第一,立刻无条件恢复网络,并以100M带宽履行至原合同结束。 第二,操作断网的工作人员给家里老人当面道歉,并当面测试网络,确认已恢复;“山西长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工号8166客服给我本人电话道歉。 第三,按实际断网天数退款。计算方式为:断网天数*0.75元/天。(0.75元=899元/3年零3个月)。如老人因断网使用移动网络造成额外大额上网费用,则再提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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