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L未验证收件信息导致额外仓储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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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DHL中外运敦豪 运单号:75****9764 情况描述:该运单号从意大利发往上海,总价值37万,是自行车轮胎,运费约12000元左右。由于DHL公司的疏忽,在前期未填写收件人的姓名及电话,导致货物12月24号到上海后联系不上我。我于12月26号致电问DHL客服询问货物情况,才被告知货物已到3天,我立即办理了清关,只2天便完成。DHL的政策是前三天免收仓储费,所以收取我两日的仓储费,一共是1128元。我对此费用提出异议,我的诉求是退还该笔费用,不然请合理解释为什么收件信息不齐全的情况下,货还能被发出: 1. DHL推卸责任,因为自己的内部流程错误,未能得到客户所有的收件信息便发货,这是不负责的过失行为,却要求客户买单,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2. 消极处理问题,在我与贵公司的沟通中,一直让我与意大利发件人沟通,认为是发件人的错误,不愿承认及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每个公司有自己的流程,请问发件人提供的收件信息,DHL公司不需要审核查验吗? 3. 运输过程中有4件破损件,也一直未能给出明确的赔损方案,只说一直与意大利沟通,作为全球如此之大体量的运输公司,连这些问题都无法及时处理,我瞠目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