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e耳机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投诉

陶女士

已完结

投诉事由 1. 购买情况:我于2025年1月8日在淘宝平台购入Bose耳机,订单号:4196****59****72513,价格:1739元 2. 误导过程:下单前,商品销售页面有关于退换货政策的信息,但相关文字描述区域设置了仅1秒的自动跳转 ,导致我根本来不及阅读详细内容。因页面跳转迅速,我误以为该商品退换货政策与平台常规一致,即支持商品完好情况下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3. 拒绝退货情况:收到耳机后,我打开包装进行正常检查,并未对耳机造成任何损坏、使用痕迹或丢失配件。但当我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货时,商家却以耳机已拆开为由,拒绝了我的退货请求,违背了我对正常退换货服务的合理预期。 四、法律法规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在销售页面设置极短时间的跳转,剥夺了我对商品退换货政策这一关键信息的知情权。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商家未对退换货政策进行显著提示,其“耳机拆开不退”的规定不能约束我。 3.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不影响商品完好。我拆开耳机包装属于正常查验行为,商家不应以此拒绝退货。 五、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我所购买耳机的退货申请,并全额退还我支付的商品价款1739元。 2. 对商家这种通过误导性页面设置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要求商家向我书面道歉,承认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误导消费者的不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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