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洗丢件未及时处理且服务超时引发赔偿与欺诈争议
网友保保_PJUsum1v
已完结
我于2025.1.22购买了浣洗的衣物干洗服务,出现丢件问题,主要诉求如下三方面: 1.衣物丢件赔偿。衣物1.22送洗丢件(2024.1.1购入),根据浣洗用户协议,“购买时间不超三个月的,赔付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90%”“年折旧率为 20%”,希望能够按30%的折旧率支付赔付额度1322.5元,毕竟才1年21天,直接按照两年40%折旧率过于粗暴。 2.衣服清洗费用赔偿。洗护费73,根据消保法第五十二条,请予以赔偿。 3.服务欺诈行为赔偿。浣洗承诺的旺季洗衣用时为7-10天,实际上远超该时间;衣物丢件后商家未主动联系,直到我2.16意识到还有衣物未寄回,多次联系客服。一开始客服告知衣物在洗护中,最终2.25客服反馈48小时未寄件就启动丢失赔付。全程商家没有主动承担责任告知客户实情的意识,存在服务欺诈行为。根据消保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