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信虚假宣传及强制办理橙分期业务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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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我接到一位自称是电信员工的私人电话(173****9374)的来电,提议每月仅需额外支付1元即可升级套餐,享受宽带速度提升至更高速度以及免费领取一部手机的服务。在通话中,我特别询问了是否是在现有套餐的基础上增加这1元,对方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但对方未提及我的原始套餐价格。 随后,使用微信(zlm110322)另一名员工与我进行了联系,工号(H8692062)、姓名(张腊梅)。然而,这位员工并不是最初与我通话的人。她向我介绍了所谓的“电信回馈星级用户活动”,内容包括升级到5G169套餐,涵盖40GB通用流量、800分钟通话时间,宽带提速至1000Mbps等优惠,并承诺免费提供一部小米5G智能手机。此外,还提供了店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国铁建青秀城南门东200米中国电信(长岗位店),并约定了次日到店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 2025年1月18日,我又接到了第三个人的电话(173****9374)也是办业务的人员(分不清是否是电信员工),提醒我去店里完成业务办理。在店内办理业务时,我再次确认了是否是在原套餐基础上加1元升级,得到了肯定答复。但在整个过程中,工作人员从未提及我的原始套餐为129元/月的事实,且强迫我参加橙分期业务(若不参加则无法办理所需业务),我也当场确认过不办理橙分期是不是不能升级套餐,对方也给与了确定,现场有监控录像、录音可以进行证实。 2025年3月21日,在查询我的套餐详情后,我发现实际增加了40元而非当时承诺的1元,且参与橙分期并非办理此业务的必要条件。针对上述情况,我于同日拨打10000进行投诉,要求恢复原套餐。然而,在接下来的两天内,得到的处理结果是要我个人进行违约,并承担788元违约金以恢复原始套餐,此举完全规避了电信员工误导、欺*销售的责任。而且在我不认同这一处理结果的情况下,我的投诉工单2025年3月22日被电信提前关闭。 现在我的诉求,1、电信需要重新真审视员工的欺*、误导行为,调取我办理业务期间的视频及录音还原事实真相。2、在无附加条件的基础上,恢复我原始129元的套餐,解除因欺*、诱导行为下办理的电信套餐及橙分期业务。3、规范、约束员工行为,提升企业担当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