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天猫店无理由退货遭拒,平台介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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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3月 30日在天猫旗三星旗舰店购买智能投影仪设备。 4月1日收到货物后,经开箱测试认为商品性能不满足使用需要,当天在平台申请7天无理由退款。4月3日通过天猫渠道将产品寄回厂家。 4月5日,厂家在天猫交易平台留言,声称本人所寄回的投影仪商品摄像头存在划痕,不符合退换的规则,要求本人尽快联系快递取回。 4月5日当日,本人即反馈不同意对方的处理诉求,并申请天猫平台介入沟通协调。 4月8日下午,天猫联系本人,声称认可厂家的判断结论,拒绝本人的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请求,并提出,厂家已将商品寄回本人处,建议本人通过二手转让的方式挽回损失,并同意为本人提供500元的补偿。 从商品买入截至目前为止,厂家除在天猫平台进行首次留言外,包括其寄回退货投影仪,均未与本人取得联系,目前商品在何处尚未可知。 本人认为,一是三星厂家在销售本投影仪的过程中,存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无理由退款的相关规定,本人所寄回的商品完好,其所称影响二次销售的理由不符合法律的规则,且没有明确举证。其不进行沟通、直接操作并寄回商品的行为存在无理拒绝本人合理需求的情况。 二是本人认为天猫作为网络销售平台,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关于积极配合消费者,维护权益的相关规定,片面支持商家的行为,并无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做了合理的审查。 本人要求三星厂家无理由退还本人所支付投影仪购买费用,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物流及商品损失等相关的费用。要求天猫对 本人进行公开道歉,整改退货申诉流程和审查机制,向本人反馈整改结果。
投诉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