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秒送购买的AirPods4为已激活官换机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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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25年3月25日在京东网上平台的京东秒送购买苹果耳机airpods4,相关店铺为京东电器-苏州园区城市旗舰店,订单编号为:31****612618。 收到货后发现机器有明显使用痕迹,并且经过查询苹果官方网站设备序列号,发现该设备购买及激活时间为2025年1月29日, 之后又去苏州中心苹果直营店开具了纸质证明。 通过申请售后及与店铺沟通,店方态度强硬,后又与京东平台多次沟通, 京东平台坚称耳机拆封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这个说法明显违反消费者保护条例, 属于霸王条款。 店铺态度强硬,京东平台不维护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要求店方退一赔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