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庭酒店拒绝合理退款且平台推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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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不同意退款跟平台互相踢皮球扯皮 订单基本情况 - 订单时间:2025年04月19日凌晨3点 - 订单编号:10****000758 - 酒店名称:汉庭酒店(深圳太安地铁站店) - 金额:338元 - 取消时间:下单后5分钟(03时05分) - 消费者(本人)在订单支付后5分钟内发起取消,未实际入住酒店。 - 平台单方面显示“已入住”且拒绝退款,涉嫌虚构消费事实。 - 消费者与酒店沟通情况,该平台客服态度强硬,表示该订单无法退款。 依据与诉求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物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若酒店属可取消类型)。 - 若酒店预订页面明确标注“不可取消”,但消费者在极短时间内(5分钟)取消且未入住,平台仍应承担未尽到充分提示义务的责任。 - 诉求:要求同程旅行全额退款,更正“已入住”的不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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