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臣氏染发剂质量问题及经理服务态度恶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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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2日,我在武汉市金银潭永旺一楼屈臣氏门店,购买了2盒同一批次的施华蔻怡然泡泡染发乳。1月使用第一盒时,上色正常。然而,2025年5月3日我打开第二盒使用,却发现完全无法上色,严重影响使用。同时,该盒染发剂外包装盒上的产品批次与瓶身不一致 ,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 发现问题后,我于5月3日当天立即前往购买门店,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但该店经理余学松不仅以购买时间长为由拒绝承认问题、推诿责任,还态度恶劣,对我进行辱骂,称我“有病、有问题”,甚至做出有打人威胁趋势(被同事拉走)。他的行为严重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也违背了服务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既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不得侮辱消费者的规定,也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基于以上情况,我提出以下诉求: 1. 产品质量处理:请相关部门对该上述屈臣氏门店的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核查,杜绝此类涉嫌不合格产品继续在市场流通,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我要求屈臣氏退还我第二盒染发剂的费用。 2. 欺诈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商家销售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应按照我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赔偿。 3. 人员处理:希望相关部门对涉事经理余学松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督促屈臣氏对其进行严肃处理。该人员的行为严重不符合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我要求金银潭永旺屈臣氏门店对我进行书面道歉,以消除恶劣影响。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关乎个人利益,也关系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期待能尽快处理,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