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商城虚假宣传且未履行配送承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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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上午十点二十左右在京东购买了一部苹果 14 手机,下单时京东商品界面宣传在当天上午 11:10 前下单即可当日送达,且明显标记了京东的"京准达"“211”限时达服务,可本人在当天下午三点查看配送进度时却发现商品居然还没有出库,并且在物流界面由最开始显示的今日 15:00 至 20:00 送达私自单方便未告知我的情况下改为了明日 9:00 至 15:00 送达,随后我联系客服,客服不但不处理问题,反而还用各种理由推卸责任!这已经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京东通过「京准达」「211限时达」明确时效承诺吸引消费者下单,若未履约构成 虚假宣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和第十条(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因急用选择高价时效服务却未按时送达,属于误导性消费诱导!现我依法向监管部门发起投诉,并根据《消法》主张 500元法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