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鲜生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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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方:盒马鲜生 投诉人:向朗 联系方式:173****3391 购买日期:2025年1月26日 购买地点:新都苏宁盒马鲜生门店 尊敬的盒马鲜生负责人: 您好! 我是贵店的一位消费者,于2025年1月26日在贵店购买了保洁无抗鲜鸡蛋然而,近期我得知该批次鸡蛋被检出含有地美硝唑和甲氧苄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这让我感到非常震惊和不安,因为我已经食用了部分鸡蛋,担心会对我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因此,我提出以下合理赔偿要求: 1. 退款:请退还我购买该批次鸡蛋的全部款项,共计21.9元。 2. 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我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即[21.9×10]元。 综上所述,我要求贵店赔偿我总计219元。希望贵店能够重视此次事件,积极与我沟通解决,并在收到此投诉信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如果贵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合理解决,我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此致 敬礼! 向朗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