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冰箱多次维修未果,要求换新机及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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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情况。本人(家住: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北路16号万科新都会18号楼二单元401室,电话188****6660)于2021年8月29日在江苏省徐州市金地商都,以12599元购买了博世牌冰箱(型号:博世冰箱BCD-569,KAN93A266C),购买延保服务(订单号3331****,3331****)。 2. 故障及售后情况。首次故障(2023年):2023年6月、8月、9月维修3次未修复,博世按《三包规定》换新机。二次故障(2025年):换新机使用不足2年(2025年6月),再次故障。 2025年6月10日维修2次未修复。售后要求返厂维修,本人拒绝并要求换新,厂家拒绝。 3.投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商品质量问题应更换或退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规定》第十一条:三包期内维修超2次未修复,应换货。 4.投诉诉求。立即更换同型号新冰箱,并重新计算延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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