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APP退票申请被拒,要求退还598元费用
网友保保_7ipccUt9
已完结
我于 2025年 6 月18日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 APP 购买两张门票。6 月18 日当天于猫眼 APP 平台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 598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诉求内容:退赔费用,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投诉进度

用户申请完结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退款

企业跟进
跟进内容
您好,已收到您的反馈。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