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无资质操作医疗项目致皮肤损伤并欺诈消费
网友保保_TG2JLBQw
本人因经常去该店洗头了解到该店的“皮秒”美容项目,宣传称该项目用皮秒激光打斑然后再配一套产品就可以祛斑、美白、调肤等然后我在2024年10月29号在该理发店做了激光洗眉还有打斑的项目,是本店法人的爱人老板娘杨婷帮我操作的,不知道是技术不到位还是那激光的仪器对人体的伤害太大了,消费支付费用4200元。然而在接受完整个皮秒项目后,本人面部出现痒红肿、脱皮情况,还洗得我眼睛都肿了,未达到任何宣传中的效果且宣传严重不符在发现项目无效且掉皮红肿烂脸,还眼睛浮肿后,我主动与该美容美发店工作人员沟通,要求其说明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但工作人员未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也未提出有效的补救措施严重损害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本人向卫健委咨询核实,发现该美容美发店并无开展“皮秒”美容项目的相关资质。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皮秒”项目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操作医师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而该店未取得相关资质却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属非法行医,并且在我后面指出她没有资质没有行医资格是不能给我操作这个皮秒激光仪器让对方给我退款时,对方还一口咬住她有营业执照的是可以帮我操作的,还是说打斑是生活美容,这属于消费欺诈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在这种情况下,美容院无证操作皮秒激光打斑,属于欺诈行为。因为皮秒激光打斑属于医疗美容项目,需要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才能开展,而美容院超范围经营且无资质,却向消费者提供该服务,误导消费者,符合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并且在我后面指出她没有资质没有行医资格是不能给我操作这个皮秒激光仪器让对方给我退款时,对方还一口咬住她有营业执照的是可以帮我操作的,还是说打斑是生活美容,,这属于消费欺诈了,希望贵局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可能存在的非法医疗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被举报人退还举报人相关费用并赔偿举报人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