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平台拒绝合理退票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网友保保_pQmngx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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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猫眼平台购买《曲云传》舞台剧演出票一张(票价1080元),因个人原因需申请退票,但平台以“演出票为特殊商品”为由拒绝退款。经核查,该演出时间为2025年8月1日,目前距离开演仍有较长时间,且演出方未公示“不可退换”的明确规则,平台单方面拒绝退票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若平台未在购票页面显著位置提示“不予退换”,则相关条款无效。 2.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演出票虽属特殊商品,但若主办方未提前公示不退换规则且未实际核销票务,消费者应享有退票权利。 诉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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