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黄金吊坠购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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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5年6月2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89号402房广州萝岗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1F1015号周六福购买一个黄金吊坠,因以下原因,我需要退款 第一.隐瞒克重 价格欺诈 当日挑选款式时多次询问导购具体克数,导购多番推辞 在我付款前和付款后两次询问,在第三次坚持下在微信询问随后告知我该款式克重是****,后面在拨打他们门店电话时,导购以我要求的款式比较多不能一一向我提供克重,但当时导购让我二选一,我选择留下来“莲花”款式的吊坠,确定我的需求后询问克重,我明确询问的是该黄金的具体重量,导购以一口价黄金为由只展示价格并隐瞒标签背后的具体重量和商品的规格信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诱导消费 当我问克重时,导购之间相互配合转移我的注意力,多次引导我去关注该戒指的价格而不是重量,并以折扣的价格诱导我,导致我为此买单。导购在明知具体克重是多少的同时既不像我说明也不像我展示价签,甚至在我决定购买后一个导购指导我付款,另一个导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剪去戒指上的价签后自行处理并没有给我,导致我全程都没有看到价签上的具体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 第三霸王条款 售后规则模糊 售前不说明售后规则,在开单时导购让我把手机给她,她自行单独操作后,打开了签字板让我签名确认,没有和我解释售后规则,也没有给我看售后规则,所以此售后规则中“不退不换”不存在法律效力,随后就让我签字离开现场。在我一天后发现问题微信询问导购拒不承认当时有欺*行为。这些售后规则商家在我购买前并没有像我说明清楚,自行添加规则漫天要价。这种自行添加销售单上没有的霸王条款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购物的售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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