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思充电宝未标3C认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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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于2024年4.14购买倍思充电宝价值149元,充电宝上没有3c标识。 违反规定:根据中国民航局明确规定,乘客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标识清晰(品牌、型号、容量、额定能量、厂名等),且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商家销售此类产品时,必须在商品页面清晰、真实地展示有效的3C认证信息。该商家的行为 (选择符合项): 隐瞒了必要的商品信息(3C认证),构成虚假宣传或欺诈。 提供了虚假或无效的3C认证信息,构成严重欺诈。 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航空运输安全要求的产品 1. 退款/赔偿: 要求商家 全额退款购买充电宝的费用 159元因商家过错导致商品被没收/无法使用,造成我的财产损失,商家应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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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评价
没解决
企业完结
处理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馈的充电宝售后问题,根据国家认证政策,2024年8月1日前该类产品暂不在 3C 强制认证范围,此前倍思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移动电源GB/T35590质检标准;无3C标不属于质量问题,可给与指定款P1数显自带线充电宝复购优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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