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物流私自篡改配送时间并伪造物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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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本人在京东平台购买美的空调,并与京东物流明确约定7月22日配送,同时预约7月25日安装服务。然而,京东物流多次未经同意私自篡改配送时间,且长期虚假更新物流状态,最终导致商品至今(7月29日)仍未送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私自篡改配送时间,未履行合同义务 7月21日,京东物流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将配送时间改为7月23日。投诉后仅回复“会催促”,未提供解决方案。 7月22日,再次擅自改为7月25日配送,导致安装服务被迫推迟至7月29日。 7月25日-29日,物流状态虚假显示“配送中”,实际未安排配送,最终客服承认少了一台机器无法配送,证实此前物流信息为欺诈。 2. 伪造物流信息,涉嫌服务欺诈 7月25日-28日,物流状态持续显示“配送中”,但实际未安排配送,构成虚假物流信息。 7月29日,网点伪造“客户要求改日服务”记录,掩盖自身违约事实,构成二次欺诈。 3. 客服推诿,拒不提供解决方案 7月23日,客服态度强硬,单方面挂断电话,拒绝提供具体交付时间。 7月24日-28日,客服仅以“爆仓”为由推卸责任,无法提供明确解决方案。 4.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京东物流私自篡改配送时间,侵犯知情权。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按约定交付商品或服务,京东物流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京东物流虚假物流信息涉嫌欺诈。 二、投诉诉求 1. 京东物流及京东平台: 立即按约定完成配送,并赔偿因延误导致的损失。 公开道歉,并书面说明私自篡改配送时间、伪造物流记录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全面彻查涉事网点并公示系统整改方案和处理结果。 协助协调因配送延误的安装时间。 2.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对京东物流虚假物流信息、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并处罚。 京东物流作为大型物流企业,应具备基本的履约能力与管理水平,而非通过虚假信息、私自篡改时间等手段推卸责任。此次事件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更暴露其内部管理混乱、欺诈消费者的恶劣行为。恳请消费保平台介入,督促京东物流及京东平台履行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