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闪购*台商家售出含异物变质食品致消费者身体不适
2026年3月13日10时45分,在淘宝闪购*台下单黄蜀狼鸡公煲(保利城店)一份,订单金额13.02元(订单号:80***************37)。食用过程中发现食品内有毛发,立即走食安险赔偿,商家也已退款。后约1小时出现浑身乏力,想吐、腹泻症状。中午除该外卖外,未食用其他任何食物,且本人是第二次在淘宝闪购上点该商家外卖,此前多次食用从未有过任何过敏或不适反应,足以证明本次呕吐腹泻系该批次食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如变质或受污染),而非个人体质原因。
事发后于13时左右许联系商家,商家也承认是他们的问题,说可能是衣服上掉落的,后面出现腹痛腹泻给商家打电话商家始终不接,消息也不回复,拒绝沟通协商。已与淘宝闪购人工客服描述事实,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赔偿1000元。客服表示升级专员,24小时内回复结果。
诉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之规定,要求商家依法赔偿1000元现金,而非*台红包等虚拟代金券。
已准备证据:
1. 订单截图(含订单号、金额、购买时间)
2. 问题食品照片
3. 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商家不读不回)
4. 淘宝闪购人工客服聊天记录截图
投诉问题
不处理、服务差/态度差、食品安全问题
处理中
淘宝闪购外卖柜满致餐丢失及违规扣款
外卖柜满了,在线跟顾客沟通说了的,放学校门口,顾客说餐丢了
投诉问题
不处理、服务差/态度差
处理中
淘宝闪购乱判责致商家餐损未赔
3月2日6号单正常出餐,骑手反映联系不上顾客,配送取消。餐品没有送回商家。最终顾客申请取消,*台不经过核实直接通过退款。拖了很长的时间显示结果为妥投率达标不赔付商家餐损。
投诉问题
不处理
处理中
淘宝闪购账号无法登录且多次反馈无果
淘宝闪购app登录不上 淘宝和支付宝里也不行 下不了单 反馈5次多了 一直没人解决 打电话 也是推诿不负责任的样子
投诉问题
不处理、服务差/态度差、联系不到客服
处理中
淘宝闪购17天不处理投诉且服务态度差
客户与2月26日打电话给淘宝闪购*台反应服务态度不好以及反应问题一直不处理,可是到今天17天过去了,*台不愿处理问题,也不愿解决问题,也不愿把消费者放眼里
投诉问题
不处理、服务差/态度差
处理中
淘宝闪购销售含金属异物牛肉
2026年3月12日 在淘宝闪购*台点了鸿记牛肉店(金地店)商品 ,后续吃到金属 食品出现异物.
投诉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
处理中
淘宝闪购逾期未配送且莫名退款
2026年3月13日在淘宝闪购花町购买5
【爱丽丝梦游仙境】粉玫瑰混搭郁,后续出现提前两天预定的单子当天没有送到,而且还延迟1小时左右时间,最后被莫名退款联系商家无果,商家没有给合理的解释,并且浪费了顾客的时间等待
投诉问题
不处理、服务差/态度差、逾期未配送
处理中
淘宝闪购*台商家售出含蟑螂食品
本人于2025年3月13日11.06在淘宝闪购*台的赵发达•湖南砍肉粉(五羊店)购买商品,并在食用过程中发现蟑螂残肢,从而引发本人身体、心理极度不适。该店食品安全存在严重问题。根据《食安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现诉求如下:1.相关监管、执法部门现场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店家整改并处罚。出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后,本人身心受到严重侵害,要求商家根据《食安法》赔付一千元。
投诉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
处理中
淘宝闪购未告知有效期致免单卡失效
本人于2026年3月2日至8日参与淘宝闪购“下单返”周常活动,在完成下单任务后,系统页面明确显示已发放20元免单卡。
但在3月9日(活动结束后次日)拟使用该券时,发现无法找到。向客服反馈后,首次电话回复确认我满足发放条件,称需技术团队进一步核查。等待两天后,再次接到客服电话,却被告知因该免单卡已“过期”,故不予补发。
本人对此处理结果无法接受,理由如下:
1、未尽告知义务:活动页面及优惠券发放时,均未明确提示该免单卡的具体有效期;
2、无过期提醒:该券在有效期内及临*过期时,*台未通过任何方式(如消息推送、短信等)通知提醒;
3、系统问题导致无法使用:本人在券有效期内多次尝试使用,均因无法在卡包中找到该券而失败,这是*台系统故障直接导致;
4、处理拖沓导致权益受损:客服在确认符合条件后,拖延数日直至优惠券过期,才以“过期”为由拒绝补发,系典型的利用处理时长推卸责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要求*台立即补发20元免单卡,并对因*台过错导致我无法使用该权益的行为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问题
优惠劵问题
处理中
淘宝闪购虚假宣传10元红包
本人于2026.03.07在淘宝闪购*台下单肯悦咖啡时,页面明确显示“10元无门槛红包”且无任何“随机”或“最高”提示,但实际结算时仅能使用5元或7元红包,无法兑现10元优惠。联系客服后,对方初始解释红包未暴涨,需下单勾选生效。本人提供下单界面截图证明仍无法使用,客服随即更改说法,仅口头解释为“随机暴涨”,却无法提供任何规则说明或页面依据,无视本人提供的截图证据,拒绝处理。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商家就欺诈行为进行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投诉问题
优惠劵问题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