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零点宠物关停喵币发货拒不退款
本人通过该商家线下门店,被诱导充值现金兑换*台“喵币”,商家承诺喵币可在其配套微信小程序兑换宠物用品、猫粮猫砂等商品。
本人账户现有喵币余额3680加未发货的699 .9元,对应充值本金4379.9元。*期该小程序全面停止发货,线上客服无任何回复,线下门店工作人员失联,商家单方面终止履约。
商家设置“喵币仅消费、不可提现”的霸王条款,无任何提前通知就关停发货通道,恶意占用消费者预存资金,侵害消费者合法财产权益。
诉求:1.全额退还本人充值本金4379.9元;2.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该企业预付费经营违规行为。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杭州零点宠物不发货且失联,要求退余额
2024年4月在杭州零点宠物店铺购买 猫咪领养服务,后续出现商品不发货,人也联系不上,要求退还*台账户余额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杭州零点宠物拍单不发货还持续扣费
拍单未发货,还持续每月在扣费
要求停止扣费,并退回余额及拍单费用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零点宠物未发货且失联,要求解约退款
我要投诉杭州零点宠物有限公司,我自2024年10月19号在安徽芜湖八佰伴零点宠物店购买的一只蓝渐层,每月向贵公司支付550元,这个费用可以在贵公司*台消费,我最*购买了1千多元商品一直没发货,微信联系商家也不回,目前我的可消费余额是4742.40元,加上未发货款1012.20,本人现在要求与商家解约并退还总额5754.60元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杭州零点宠物拒发货且失联,要求解约退款
2025年3月在杭州零点宠物店铺购买 猫咪领养服务,后续出现商品不发货,人也联系不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要求解除合同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零点宠物未发货且失联,喵币消费无保障
我于2024年6月通过zero零点宠物领养(线下门店)这一途径,签署领养合同,每月扣款500,扣24个月(共计12000元),目前剩余两期期扣费时间截止,所扣费用应由Zero零点宠物(以下称呼为该公司)存入其微信小程序﹣zero 零点宠物 中,并化为喵币(1人民币=1喵币)专供于在此小程序中购买宠物相关用品,目前小程序订单已缴费,但下单后一个月内未发货,也无法联系上。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杭州零点宠物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 虚假宣传 而非得让我们教我还非得让我们交5000多买断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杭州零点宠物以领养为名行猫贷之实
投诉对象:杭州零点宠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零点宠物)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孔家埭村160****1049室
企业信息:企业信息未认证,经营状态异常,疑似跑路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5日,在武汉光谷被该商家以免费领养猫咪为噱头吸引,实际被诱导办理猫袋24个月服务,每月费用500元,本质属于以领养为幌子的变相猫贷。
实际使用中发现:
1. 商城内虽有商品,但大多无用、实用性极低;
2. 商品多为没听过的杂牌,价格远高于市场价;
3. 本人提出解约退款,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合理解约与退款;
4. 目前该商家企业信息未认证,经营异常,疑似跑路,已无法正常提供服务。
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设置霸王条款、拒不解约、以领养名义变相放贷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投诉请求
1. 立即解除猫袋服务合同,终止所有扣费;
2. 退还本人未使用、未消费的全部服务费用;
3. 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商家违规经营、疑似跑路、虚假领养、变相猫贷等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实与证据
1. 购买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5日
2. 购买地址:武汉市光谷
3. 服务内容:猫袋服务,期限24个月,每月500元
4. 问题:打着领养幌子、实为猫贷、商品无用、杂牌多、价格虚高、霸王条款、拒绝解约、企业信息未认证、疑似跑路
日期:2026年3月6号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杭州零点宠物虚假宣传强制消费
本人于 2023年 10月在西溪印象城店(已关店)参与了所谓的“免费领养宠物”活动。商家宣传免费赠送宠物,诱导我签订了一份为期24个月、每月支付500元购买宠物用品的强制消费协议。截至目前,我已完全支付了24个月的全部款项。此前我已向贵局进行过投诉,被投诉方曾承诺“会上新商品”,但至今未履行。
然而,我发现以下严重问题:
1. 名为免费,实为强制捆绑消费。 该模式并非真正的爱心领养,而是以“免费”为噱头,强制我长期高价购买指定商品。根据相关司法判例(如四川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这种要求以分期购买商品为条件的“领养”,实质上是买卖合同关系。商家通过该模式回收了远超宠物本身价值的费用。该店提供的商品价格远超市场合理价格,属于显失公*的交易,变相收割消费者。
2.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商家涉嫌违约。 目前我虽已支付全部款项,但账户中仍有8000余元。由于该店铺提供的商城内长期缺乏我想要的猫粮及宠物用品,导致我无法进行消费。商家的核心义务是提供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合格的宠物用品,现因其商城商品匮乏,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 该条款涉嫌“霸王条款”且显失公*。 首先,这种强制绑定消费的模式已被多地法院认定为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的“捆绑式消费”,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如广州天河法院案例)。其次,我账户内剩余的8000余元属于我预付的资金,在我未收到等值商品的情况下,商家占有该资金缺乏法律依据。既然商城无法提供我需要的商品,应当允许我退还剩余款项。
4.商家大量关店、经营恶化,合同基础已动摇,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根据2025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当经营者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造成明显不便,或者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消费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该商家从三四家店缩减至一家,不仅说明其经营能力存疑,更表明其已无法保证我作为消费者能够便利地获得约定的商品或服务。并且该商家微信失联,这一系列行为已构成“恶意逃避退款”的完整证据链,涉嫌消费欺诈。
综上所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现商家无法提供合意的商品,导致我预付的资金无法使用,特此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商家退还账户余额8000余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杭州零点宠物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我与杭州零点宠物签订24个月猫咪转换合同,每月扣费500元,已经完全扣费12000元。商家签订合同时保证提供品牌猫粮,猫砂等猫咪用品,而现在熟知品牌越来越少,都是一些不知名品牌,猫砂就只有一两种选择。价格不实惠另说,可选择性太少。12000元,两年时间还剩8000元。在一袋猫粮将*卖200元的情况下,我两年时间才花了4000。没有可选择的猫粮猫砂等猫咪用品,我的钱一直在里面扣着,我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