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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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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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LOHO眼镜定制商品质量问题及退款遭拒投诉
我在5月1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山路天虹LOHO眼镜店,消费369元购买定制眼镜。商家已当天无法取走眼镜,需要总部配好寄送给我。5月22日收到眼镜,眼镜无法佩戴,镜腿倾斜严重,反应商家,商家已运输过热导致变形,属于正常现象,要求我去店里维修,5月23日我去店里维修,当场修好,佩戴无误,回去途中,佩戴一小时,眼镜又出现倾斜,整个镜框歪卸。佩戴不适,要求商家退款残次品镜框。商家拒绝,已定制眼镜拒绝,经商场投诉,建议换新的镜框。也不与退费。商场已有残次品的货品是不予许上柜,我不明白,那残次品怎么卖给我。而且我刚买的就有问题,修了还有问题,还要逼着我去换新,总之商家商场一致对消费者就是不退。我为什么花钱要给他们试错。明天我去商场换新,如果还是有问题,我要求平台处理我的退款以及来回折腾我的赔偿。一句特定商品,就可以拿次品卖给消费者。购买也未告知。不接受商家及店家处理方式。商家店家对于我退费不接受,非要退,他们不予处理。我只能被动接受换新。霸王条约,而且商场也未对齐店铺销售残次品给以处罚。和店家一起欺*消费者权益。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违规商品、退款纠纷
处理中
天虹APP购买充电宝收到空箱,要求退一赔三
事实与经过:我于2025年5月15日通过天虹APP购买了一个20000毫安的罗马仕充电宝(订单号:h10****384457),支付129元。收货后拆包发现为空箱,无商品。 经查证:商家拒绝提供任何发货证明(装箱录像、称重记录等),无法证明其已履行发货义务; 天虹平台敷衍处理,未要求商家举证,损害消费者权益。 商家行为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欺诈,应退一赔三(最低500元)。 投诉诉求: 责令商家退还129元,并赔偿500元; 对商家虚假发货行为立案查处; 要求天虹平台公示整改措施。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的,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最低500元。 《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明知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发货纠纷、商品丢失/损坏
处理中
天虹app冰柜价格虚高拒绝退差价或退货
我于5月3日在天虹app上面购买了一台1199的容声冰柜,5月13日发现天猫旗舰店同型号价格只要720元,价格相差479元,与商家和天虹平台协商退货退款或者退差价,但是平台与商家均以已收货不比价为由,拒绝退货退款,希望还我消费者权益退货退款1199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价保问题、退款纠纷
处理中
天虹电商平台售卖假货及‘三无’产品投诉
本人与2025年4月9日在天虹电商平台(凯撒KAISER男女服饰旗舰店)购买凯撒KAISER牌 女士 针织衫,收到货后发现没有任何品牌标识、合格证书,也未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生产地址,本人认为是假货且为“三无”产品,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款规定,商家不得以假充真。本案中,商家用“三无”鞋子冒充某品牌鞋出售给消费者,即以假充真,根据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即商家退还购买商品所支付的款项之后,还应承担所付款项三倍的赔偿。
投诉问题
假冒/二手商品、虚假宣传、违规商品
已完结
在天虹基诺浦充值后店铺关闭要求退还未使用余额
我在中山路天虹的基诺浦充值了一些费用,之后想去消费,发现店铺早已经没了。现在就是要求退还我未使用的余额。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天虹电商出售MLB包被鉴定为假货
投诉商家:2025年3月21号在天虹电商购买的商品Mlb包包经鉴定为假货。具体以下几点:1、第三方鉴定为仿品,正面logo、水洗标不符合标准;2、包包手感粗糙,没有正品软,3、肉眼可见该包包的金属扣和正品也对不上。商家不承认是假的,并且表明假一赔十。诉求:消费者保护权益假货假一赔三,但商家态度恶劣,我要求最高赔偿假一赔十。
投诉问题
假冒/二手商品、霸王条款
已完结
天虹APP虚假宣传导致发货延迟
2月24日在天虹app上下单购买一双女鞋,系统显示2月27日会发货。期间询问店员什么时候发货,店员反馈目前没有货,第二天再看看。第二天还是没有货。27日与天虹客服沟通,说28日会进行调货,如果没有货会主动和我联系。直到28日上午11点左右,我不放心,还是询问客服,客服反馈和店员沟通调货。下午我又咨询客服,客服说全国仓都没有货,让店员和我联系是不是可以还款。我说可以。后来店员也一直未和我联系。于是我又找到天虹客服,要求按订单发货。一直到晚上11点还未与我联系。我感觉自己被天虹商家欺*,如果没有库存,为什么还可以下单成功。而且还显示有多双库存,这不是欺*消费者吗?
投诉问题
发货纠纷、虚假宣传
已完结
天虹商场质量问题处理不力
容 2024年11月29日在中山路天虹商场二楼凯思乐买了一个包价值1200元 后面包包出现了质量问题,多次找商场联系处理包包问题,商场态度敷衍不积极处理,包包质量问题明显要求换款或者是退货退款,不处理,说是我的问题让其维修,我想问下这个问题维修以后还是会有,我总不能买个包包过下就跑商场来维修吧,我不想这么麻烦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服务态度差
已完结
天虹销售变质草莓,拒不赔偿
2025年1月24日晚上21:37分在深圳沙井新沙天虹购买的红颜草莓大果礼盒,订单编号为qw044710094501,总价115.6元,此商品单价为59.9元。当晚回家开封发现草莓背面有发霉变质,随后在天虹小程序留言介入下对该单进行食品变质的处理,需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处理。1月25日无人和我联系解决此事,于是我又和客服进行了沟通,依然无人处理,无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问题,随后在12315平台上寻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帮助,希望尽快达成赔偿,但是天虹拒绝赔偿。食品安全无小事,天虹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忽视食品安全、漠视法律的消极态度不利于食品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就该问题向商家请求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同时要求监管部门对商家作出处罚。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违规商品
已完结
天虹广场三楼虎宝岛充值卡无法使用引发退款纠纷
我于2023年在泰州天虹广场三楼虎宝岛充值的300元,商家承诺充300元送300元,且未准确告知有效期问题。结果我在2025年1月25日前往虎宝岛,发现该商家已暂停营业。我联系天虹商场一楼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工号TZ3105工作态度敷衍,并以充值卡已经过期为由不予处理,但期间我并未收到任何过期提醒短信。由于我不懈沟通,工作人员只是暂做登记,并未承诺具体退款时间,且暗示我可能最终退不了,只能我自认倒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