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超市售鸡肉火腿肠含异物,拒告知异物成分
2026年4月6日在淘宝*台天猫超市购买金锣鸡肉火腿肠一袋,一袋九根火腿肠,在我已经吃了七根的情况下,第八根我吃了一口后,发现有异物。联系客服后,他们首次提出退款该商品并赔偿十元,我不同意。第二次他们提出赔偿一百元,我答应了,但是我要求查出是什么异物。客服说是生产过程中混入的,不然呢我不知道是生产过程中混入的吗,那到底混入的是什么呢。客服跟我说如果我身体有问题,可以拿病例报告找他们,就算是吃进的虫子尸体,我也不至于生病吧。根据食安法,吃出异物不足一千元赔付一千元。不想赔一千元,我可以理解,赔付一百元我接受了,要求查出是什么异物,消费者还没这权益了吗
投诉问题
货不对版
处理中
天猫超市售卖变质临期牛排拒退
2026年4月20日天猫超市购买必胜客牛排,23日收到货后包装箱里面冰块全部化了,牛排也化了,生产日期为25年10月份,且有异味。联系商家退货,商家称是生鲜不能退换货。难道生鲜就可以坏了临期了卖给消费者吗?肉质品需要半年后卖出来?生鲜坏的就应该消费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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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天猫超市搜索排序错误致误购奶粉
本人于2026年4月23日晚在天猫超市闪购*台购买爱他美卓傲幼儿配方奶粉,搜索关键词为"爱他美卓傲1段"(适合0-6月龄婴儿),但搜索结果第一个显示的商品为"爱他美卓傲3段"(适合12-36月龄幼儿),导致本人误买3段奶粉2罐。
本人家中婴儿现6月龄,3段奶粉完全不适合食用。发现问题后本人第一时间联系闪购客服说明情况,要求退货退款,客服不仅拒绝处理,还在沟通中态度恶劣,反复以"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推诿,完全不承认*台搜索排序问题导致的责任。
本人认为,*台搜索结果排序错误是导致本次购买错误的直接原因,属于*台责任。消费者因*台系统问题买错产品,要求退货退款完全合理,*台不应将系统问题转嫁消费者承担。
诉求:全额退货退款并道歉赔偿。
投诉问题
货不对版、霸王条款、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淘宝天猫超市拒绝开发票
在淘宝天猫超市买了很多吃的,喝的,要求天猫商家开发票。
天猫超市以主题变更,拒开发票
投诉问题
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淘宝纵容商家强卖电子券不退款
投诉详情:
1,我于10月20号在淘宝《东福礼卡》下单了3笔天猫超市电子券,下单之前商家没有提前沟通提取方式和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条件。下单后我意识到有问题后立即申请退款,但卖家拒绝退款,提供的理由是已发送卡密,买家已提取。期间我申请了淘宝*台介入,但*台未起到监督核查的作用,仅解释说卡密这种货物不支持7天无理由!我都没提取,卡密长什么样也没看到,为什么不支持?这和强卖强卖有什么区别,拿消费者保护权益的法条当摆设吗?订单编号:356875*********309
356796*********309
356877*********309
2,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淘宝*台彻查这个订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支持我的退款!彻查商家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诈*的帮凶?这个订单的设置是否强买强卖?避免更多受害者被*!
3,举证资料:
下单前,商家没有任何的提示,而我通过淘宝举证,商家被反驳了,(图一)商家后台可以查询到。既然商家可以查询到是否领取,为什么不仔细查询呢?我并没有点击任何"领取"的按钮。同时商家利用假图来混淆事实,(图二)是商家用其他的账号贩卖给了其他人员,图片的头像和账号与我不相符。商家拒绝退款。
第三,在我申请淘宝*台介入时,*台并未履行职责了,而且告知我选择报警,草草了事,第四,淘宝*台除了客服解答简单问题之外,客户无法联系*台介入的维权部门,客户没有任何渠道联系到有效解决问题的人。
投诉问题
虚假发货、霸王条款
处理中
天猫超市沐浴露批次与日期不符致过敏
2026年3月10日在淘宝*台天猫超市购买了舒肤佳红石榴果酸沐浴露,4.20日晚9点半下班后开封使用,使用后身体起了小疙瘩较多,连夜买了过敏药。第二天天猫超市给的批次号和生产日期和瓶身对不上,询问客服,客服告知日期都是手动录入,有偏差正常,我觉得存在欺诈行为,立即要给我退款 这样的话消费者权益怎么保障?我拒绝退款后电话客服打来电话
客服说果酸类产品首次使用会导致皮肤过敏,属正常现象,我常年使用这款沐浴露且都是天猫超市下单
我说批次号和有效日期不一样客服具不回答侯直接短信下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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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不对版、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天猫超市购物卡未激活即过期拒延期
天猫超市的购物卡六张,充值的时候刮开两张,显示没激活过期了不能使用,赵天猫超市延期,我真金白银买的储值卡没有一分钱优惠,天猫超市找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延期,非要让我提供订单号,首先卡没有使用,没有充过,卡在我手里,为什么不能自动延期。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天猫超市售霉变板栗仁拒付法定赔偿
本人在天猫超市购买的百草味板栗仁存在发霉变质问题,已完成退款,但商家拒不履行《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1000元现金赔偿义务,仅提供无法提现的*台赠金敷衍。现要求商家依法支付1000元现金赔偿,拒绝接受赠金等非现金形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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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天猫超市发错货后拒履差价承诺
本人于2025年3月27日晚,在天猫超市*台购买小米手表S5午夜蓝色一款,商家自身发错货在先。
事发后客服主动明确告知:重新下单需满足账号同、地址同、商品同、数量同、属性同,仅要求退款数量与重拍数量一致即可,全程未提前告知需要商品ID一致。
本人完全按照商家给出全部要求重新下单,等待收货后按指引申请差价退款,商家临时改口、前后说法完全矛盾,凭空新增商品ID不同不予补差无理限制,恶意误导消费者重复下单、故意违约拒不履行补差承诺,涉嫌欺*误导消费、推卸自身发错货责任。
商家单方面随意变更售后规则,无契约精神,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立即按最初承诺履行差价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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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错货、霸王条款
处理中
天猫超市售霉变茅台酒拒不赔偿
2026年2月4日,原告在淘宝APP天猫超市购买茅台王子酒(辛丑牛年)生肖酒53度500ml一瓶,订单号:32***************90,原告已足额支付货款468.76元,并于2026年2月10日14:08签收案涉商品。 原告收货后开箱检查发现,案涉商品外包装盒存在大面积污渍、发霉、生锈现象,外观严重破损污染,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不符合食品销售的基本卫生要求,无法正常饮用、食用。原告已完整保留订单信息、商品实物、原包装、现场照片及视频等全部证据。 此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客服沟通维权,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但被告以“无开箱视频”等理由无故推诿、拒绝承担法定赔偿责任。原告随后向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维权,经行政部门调解未果,调解已终结,原告合法权益仍未得到保障。 被告作为案涉食品的销售者,未尽到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和销售安全保障义务,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害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价款十倍赔偿金。
投诉问题
商品破损、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