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中奖遭拒换
我于2025年8月10日20点50左右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华美达酒店下面的新佳宜店里买了一瓶59元的郎酒,盖子上面扫码显示中奖了一瓶小郎酒,店员说不让换,我觉得这就是欺负消费者,既然郎酒公司办理活动肯定会通知店面。我将我的消费证明附图上,希望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新佳宜凉面引发身体不适投诉
我于2025年8月18日早8点25分购买新佳宜的凉面,导致我早上呕吐拉肚子,凉面为店员介绍的“早上刚制作完成的打包好的凉面”,我赶时间购买了改款产品,产品面条发粘,吃完后呕吐腹泻,需要新佳宜对此做出解释,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避免此类现象发生。此外,需要对每日食品样品留样,对涉事人员做出相应惩罚。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新佳宜便利店服务态度恶劣及包装破损问题
本人于2025/8/2,19:58在新佳宜(株洲中建玥熙台店)消费35.87元。期间店员多次态度恶劣,像欠了她钱一样,因为关东煮换位置了一时没看到,问她有没有关东煮,很不耐烦的指着说“那里不是吗”,那关东煮的时候也是很不耐烦的要我们选。后来又选购了一些熟食,加热的时候我们站在旁边等,店员一直给其他人买单没管我们,有人买了冰杯她热情的对其推荐加一元可以再买一杯,我问店员“冰杯多少钱一杯”,店员翻了个白眼对我说“两块八一杯”,过了一会没人了很不耐烦的说“你的已经好了”。刚出门我就发现刚加热的熟食竟然放在了冰面包蛋糕等冷藏食物上,且购物袋破损。回去找她再要一个袋子,我说这个袋子坏了,店员说那你要怎么搞吧,拿出一个新袋子对我一丢。。。
投诉问题
包装破损、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新佳宜高钙鲜牛奶存在质量问题
我于2025年7月23日晚上21:48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时代新家一店购买了新嘉姨店内的自营自产产品高钙鲜牛奶,买完过后打开喝了下去后发现这个味道和我以前喝的不对,一股酸味臭味在我肚子里嘴里迸发,让我感到非常的不舒服恶心想吐,随后我立马返回店里,新佳宜员工一直说商品没有过期,这个不会有问题的,这个就是他原本的味道,在我的坚持下让他喝了一口,随后他马上吐了,出来说这个确实坏了,但是不是过期的坏,他说重新给我拿一瓶,那我说那我喝进去的怎么办?他说这个他没有办法,他说只能给我换一瓶新的,对于已经喝进肚子里的那些坏了质量有问题的牛奶会对我的身体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以至于我现在非常的想吐,这个产品是新加一自产自销的食品质量不过关,却给消费者使用,我现在要求新佳宜进行赔偿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售后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新佳宜牛奶券过期未退款且无法联系客服
我于2025年5月在新佳宜微信小程序购买牛奶券,剩余两张券过期且不退款,也找不到客服沟通,我的诉求是过期自动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售后问题
处理中
食品发现异物引发恶心
7月五号下楼去新佳宜买东西 买了两瓶水还有两个茶叶蛋 吃茶叶蛋就发现里面有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真的一下给我吃恶心了
投诉问题
有异物、质量问题
已完结
新佳宜便利店食品质量问题及售后纠纷
我于2025年7月3日在湖南长沙新佳宜(凯旋大厦店)购买了一根玉米,并在里面吃出来一只蚊子,我在购买后十分钟就发现了这件事情,并跟我朋友有聊天记录图片说明。但是2个小时后才到店家反馈。店家不仅没有主动联系我,并且在我第二天主动找她时,她拒绝赔偿我且态度恶劣。主要侵犯了我的安全保障权和公平交易权。我的诉求是赔偿我玉米十倍的金额。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售后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购买饮料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赔偿
我在2025年6月26日00:39:31在新佳宜(融圣国际东门店)购买了两瓶味全和一瓶牛奶,出现了一瓶味全变质了馊了味道变了的问题,侵害了我的消费以为生命财产的权益,我的诉求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已完结
新佳宜便利店购买汉堡发现变质发霉问题
我在11点左右在长沙市雨花区井塘路乐尚城的一家新佳宜便利店购买了一个汉堡吃到一半发现变质发霉了去找店员反映情况给我换了一个他说出事了在找他态度不好我的诉求是要求赔偿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质量问题
已完结
新佳宜便利店食品中发现异物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05月16日13:08:18抖音平台购买湖南新佳宜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产品10次卡任意烤肠,在20 25年05月19日13:18:33消费于新佳宜(昊天大厦13 89店)详细地址为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418号 吴天大厦103号消费,产品墨鱼爆蛋20g中发现异物存在异物拍照留证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13:21分全程在门店未出门,商家拿走了我购买的产品并告知会进行上报会反馈我诉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边晚上再次联系商家表示只能进行更换或者退一根,商家微信实名聊天中承认蚊子的存在但是无法赔偿,要求按照食品法赔偿
投诉问题
售后问题、有异物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