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力游泳健身退费协议未履行
2024年丰台区君力游泳(密友健身恒富街店)健身因装修超时,延误孩子治疗哮喘,与我签署退费协议,但一直没兑现!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君力健身私教课退款无人处理
我在君天身办理了私教课,已经申请退款。现在没有人给我们退款,就没有人理这个事情。退款单什么的全都写完了,经理也不出面,谁都不出面,就没有人管这个事儿。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君力游泳健身私教课退费纠纷
我于五月底在君力游泳健身(星光店)给孩子购买乔老师的私教游泳课50节共计一万元,六月中下旬发现乔老师团队离职,并未通知我,孩子不愿上课,遂我要求健身房退40节私教课,健身房要求我签署退款五千元的协议,既先扣除三千元手续费,再扣除两千元已上课程,并且要求我必须交还已经签署的合同才能办理退款,但至今未退款,首先我想知道健身房退款条款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其次,未退款已经影响我正常消费,再次我认为存在相同情况的消费者均未退款,担心健身房携款私逃,现在要求三天内退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君力健身房未提供发票及合同,泳池水质问题要求退款
我于7月31日在君力健身房办一张一年期健身卡,花费1500元,该健身房并未为我提供发票和合同(现场签署后再未见过),仅给我了收据。因办卡时消费诉求是泳池,但泳池的水影响身体健康,且未使用过健身卡,我的诉求是申请退健身卡费用。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君力游泳健身会馆拖延退费并收取高额手续费
本人于这个地方8月11日和8月18日前后购买私教课30多节,因为上课期间多次让再缴费很反感再加上时间的问题,10月2日要求退回剩余26节未上课时费相关人员故意拖延,负责人最*还表示退费需要扣除所缴纳总金额百分之三十,并表述很多机构不会退款不认可这样的条款,且之前也没有给我开具购课发票,,要求商家退回我所有剩余金额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君力游泳健身会馆拖延退款
我于2024年9月左右购买1500元年卡一张,销售承诺我不开卡可以全额退款,我于10月23号在明确还未开卡的状态下,要求退款,至今以各种理由拖延未退款,发消息店铺不回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健身会馆违约行为投诉
我于2023年 办了健身卡两年的,送了一次健身卡免费转卡, 2024年8月15去转 人家告诉我只能转给新用户,我质疑当时并没有说明只能转给新用户,合同只有写送免费转卡一次并于附加条款,关于他临时提出的霸王条款合同也没有解释说明义务,我反驳以合同为准,他告诉我这是行业潜规则。那么合同是摆设吗,怎么可以由他口头随意制定规则?我认为他方违背了合约。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已完结
君力健身私教课退款纠纷
投诉人于2024年6月17日办理君力健身健身卡,买了一年的年卡和四节私教课,于6月21日办理开卡,开卡后上了两节私教课,教练一直不断给我施加精神压力,不断给我推销,让我练无法接受的程度,并且在练后也没有完成之前答应好的拉伸,一直贬低我,导致我腰部和膝盖都有受伤,以及对健身房十分的抵触,开卡后我也只去了三次,与健身房协商后想要退卡和私教,健身房以特价卡不退为理由不给我退卡,多次协商都不给我退。期间给我的合同还将别人的合同误给我。诉求为:君力健身退还我剩余的私教课和健身卡的费用两千一百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霸王条款
已完结
私教课换师未告知,要求退卡退课
2024年5月24日我在体验了君力游泳健身天恒水岸店唐教练的私教课后报了36节他的私教课并且办理了为期两年的健身年卡,共计11390元。结果在第一次上私教课时未经任何人通知健身房私自给我换了教练,并且在我问及时才告知唐教练已调离。我认为这完全是欺诈行为,所以要求退卡退课。在了解我的意愿之后卖课的和店长完全拒绝沟通,不回复我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拍摄质量
已完结
投诉君力游泳健身会馆(加州店)售后服务欠缺
本人于2022年8月续费北京君力游泳健身会馆(加州店)私教课程,同年11月续费该店健身年卡,续费后因健身房教练受伤、疫情爆发、教练离职等因素造成无法辅助本人训练,课程搁置数月。本人于23年6月起向健身房提出退课退卡多次仍遭到拒绝。健身房加州店店长提出补救措施,来回争论数回后,本人妥协,最终于23年9月达成升级课程项目,升级会员卡限制,并延时因此耽误的三月时长。本人于23年9月到朗悦店试课升级课程,共上课两次(一节体验,一节正常课程)后因个人原因以及健身房装修,课程再次搁置。
本人于2024年3月恢复到朗悦店训练,约课时得知教练再次被更换,将本人安排给新教练继续课程,到店后被告知加州店与朗悦店并未沟通一致,要缩短本人课程时长才能继续上课。本人认为该行为纯属于欺瞒、欺诈行为,现要求投诉!要求退还本人购买的全部卡费课时费用!
本人认为与君力健身房的合作信任基础已完全丧失,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