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石牛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处理白条
我于2025年2月18日被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牛公司”)销售人员以“优质课程”和“高额兼职收益”为诱饵,诱导开通京东白条支付课程费用,总金额4880元。我已通过白条分期支付2449.18元,但课程与宣传严重不符,所谓“优质课程”质量低劣。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我陷入金融债务风险。 因课程质量问题,我提出退款要求。石牛公司虽与我签订退款协议退还1500元,但协议刻意回避京东白条债务问题,未提及任何解除或结清贷款的安排。我原以为退款协议能彻底解决问题,但石牛公司收钱后拒不处理白条,还指责我“无理取闹”。这导致我在未享受课程服务的情况下,仍要承担2000余元的还款责任,面临征信风险。 石牛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诱导我签署存在重大遗漏(白条责任)的协议,其行为涉嫌欺诈,严重侵犯我的财产权和金融安全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作虚假宣传,且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石牛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反而借协议推卸责任,情节恶劣。 在我后续就‘京东白条’问题与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沟通时,对方客服人员非但拒绝解决问题,还多次使用‘耍赖’、‘胡搅蛮缠’、‘敲诈勒索’等字眼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污蔑(详见附件截图)。该公司在明知其合同存在重大遗漏(未处理白条债务)的情况下,不仅不积极补救,反而企图通过恐吓和辱骂的方式让消费者放弃维权,其行为极其恶劣,严重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对方仅以一份未涉及金融贷款处理方案的格式合同为由,拒绝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典型的利用合同条款规避自身法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该协议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署,我要求撤销或变更该协议中不合理的部分。
投诉问题
涉骗、虚假宣传、态度恶劣
已完结
济南石牛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处理白条
我于2025年2月18日被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牛公司”)销售人员以“优质课程”和“高额兼职收益”为诱饵,诱导开通京东白条支付课程费用,总金额4880元。我已通过白条分期支付2449.18元,但课程与宣传严重不符,所谓“优质课程”质量低劣。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我陷入金融债务风险。 因课程质量问题,我提出退款要求。石牛公司虽与我签订退款协议退还1500元,但协议刻意回避京东白条债务问题,未提及任何解除或结清贷款的安排。我原以为退款协议能彻底解决问题,但石牛公司收钱后拒不处理白条,还指责我“无理取闹”。这导致我在未享受课程服务的情况下,仍要承担2000余元的还款责任,面临征信风险。 石牛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诱导我签署存在重大遗漏(白条责任)的协议,其行为涉嫌欺诈,严重侵犯我的财产权和金融安全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作虚假宣传,且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石牛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反而借协议推卸责任,情节恶劣。 在我后续就‘京东白条’问题与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沟通时,对方客服人员非但拒绝解决问题,还多次使用‘耍赖’、‘胡搅蛮缠’、‘敲诈勒索’等字眼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污蔑(详见附件截图)。该公司在明知其合同存在重大遗漏(未处理白条债务)的情况下,不仅不积极补救,反而企图通过恐吓和辱骂的方式让消费者放弃维权,其行为极其恶劣,严重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对方仅以一份未涉及金融贷款处理方案的格式合同为由,拒绝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典型的利用合同条款规避自身法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该协议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署,我要求撤销或变更该协议中不合理的部分。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石牛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处理白条
我于2025年2月18日被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牛公司”)销售人员以“优质课程”和“高额兼职收益”为诱饵,诱导开通京东白条支付课程费用,总金额4880元。我已通过白条分期支付2449.18元,但课程与宣传严重不符,所谓“优质课程”质量低劣。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行为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我陷入金融债务风险。 因课程质量问题,我提出退款要求。石牛公司虽与我签订退款协议退还1500元,但协议刻意回避京东白条债务问题,未提及任何解除或结清贷款的安排。我原以为退款协议能彻底解决问题,但石牛公司收钱后拒不处理白条,还指责我“无理取闹”。这导致我在未享受课程服务的情况下,仍要承担2000余元的还款责任,面临征信风险。 石牛公司利用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诱导我签署存在重大遗漏(白条责任)的协议,其行为涉嫌欺诈,严重侵犯我的财产权和金融安全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作虚假宣传,且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石牛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反而借协议推卸责任,情节恶劣。 在我后续就‘京东白条’问题与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沟通时,对方客服人员非但拒绝解决问题,还多次使用‘耍赖’、‘胡搅蛮缠’、‘敲诈勒索’等字眼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污蔑(详见附件截图)。该公司在明知其合同存在重大遗漏(未处理白条债务)的情况下,不仅不积极补救,反而企图通过恐吓和辱骂的方式让消费者放弃维权,其行为极其恶劣,严重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对方仅以一份未涉及金融贷款处理方案的格式合同为由,拒绝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典型的利用合同条款规避自身法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该协议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署,我要求撤销或变更该协议中不合理的部分。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石牛科技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尊敬的投诉平台工作人员:
您好!我实名投诉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牛科技”),该公司涉嫌通过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诱导贷款等手段实施消费欺诈,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我通过网络广告接触石牛科技,其销售人员(微信昵称“梦梦班班吖”)向我推销“影视商业实战课”。推销过程中,对方未明确提及“高额兼职、零基础赚钱”等原话,但通过一系列诱导性话术营造虚假赚钱预期:多次宣称“很多学员报名后兼职接单,轻松月入数千元”,并展示“平面派单1群”等派单群截图,暗示报名即可获得同类高薪接单资源;在我说明自身为零基础时,对方以“课程简单易学,零基础也能快速上手”淡化学习门槛,未提及实际接单的难度与收入风险。
同时,该公司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其经营范围明确标注“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却违规开展影视职业技能培训,属于典型的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直至我后续核查才发现其无《办学许可证》的事实。受上述宣传误导,我按销售人员要求预缴100元课程费。
当我提出剩余费用顾虑时,销售人员立即诱导我通过“信好付”平台办理分期贷款,贷款总金额4880元,分12期偿还。对方刻意淡化贷款风险,反复强调“用兼职收入还贷完全无压力”,进一步促使我完成报名。但付款后我发现,课程内容均为简单录播视频。
直至2025年9月,我彻底意识到权益被侵害,随即提出退款申请。但石牛科技售后人员(微信昵称“售后-小新老师”)拒不回应核心问题,以“课程已开”“超过期限”等为由拒绝全额退款,期间甚至出现人身攻击、偷换概念等行为推卸责任。其《学习协议》中“开课30日后不予退款”的条款,明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属于霸王条款,严重违背公平原则。截至目前,我已支付分期款项4066元及100元预缴费用,合计4166元。
我的诉求:
1. 责令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解除《学习协议》及《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2. 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4166元(含100元预缴费用及分期款项);
3. 协调相关方确保分期贷款终止后,不会对我的个人征信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4. 依法查处该公司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已完整留存聊天记录、合同文件、付款凭证、派单群宣传截图等全部证据,可随时提供。恳请平台依法介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已完结
投诉济南石牛科技虚假宣传诱导贷款
投诉公司: 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许商街道商西路33号创新路以西、南环路以南泰商文化创意产业园1#楼1-401
客服电话:177****8120
关于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无证办学、虚假宣传及诱导贷款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平台工作人员: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现实名举报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牛科技”)涉嫌通过虚假宣传、无证办学、诱导贷款等方式对我进行欺诈,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事情经过:
一、虚假宣传,诱*报名:
2024年12月,我通过网络广告接触到石牛科技,其销售人员(微信昵称:梦梦班班吖)向我推销“影视商业实战课”。对方多次承诺,报名学习后即可提供“高额兼职接单”机会,并向我展示了其公司内部的“派单群”截图,声称学员可轻松月入数千元,以此诱导我购买其价值4980元的课程套餐。
二、诱导贷款,隐瞒风险:
当我表示费用过高时,对方立即推荐我通过“信好付”平台办理教育分期贷款,并刻意淡化贷款风险,强调“先学后付”、“用兼职收入还贷无压力”。在其引导下,我办理了12期分期贷款,总金额4880元。
三、课程低质,承诺落空:
付款后,我发现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质量低劣,仅为简单的录播视频,根本无法达到其承诺的教学效果。其所谓的“派单群”经核实,内部订单真实性存疑,疑似为公司内部人员伪造的虚假信息,我并未获得任何真实有效的兼职机会。
四、无证经营,资质存疑:
经我自行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石牛科技”的经营范围明确标注为“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其开展的“影视职业技能培训”明显属于需经许可的项目,该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与无证办学,是违法违规行为。
五、退款无门,反遭指责:
我提出退款申请后,对方态度恶劣,以“课程已开通”、“超过7天”等为由断然拒绝,并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指责我“不想还款”,完全无视其自身存在的欺诈和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已支付贷款4066元。
我的诉求:
1. 责令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解除与我签订的《学习协议》与《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2. 责令该公司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4066元人民币。
3. 确保该分期贷款不会影响我的个人征信记录。
4. 依法对该公司无证办学、超范围经营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济南石牛信息科技诱导分期付款,涉嫌欺诈
我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
京东白条分期功能,与一家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订了分期付款协议,共计12期。
一共4980元,分期是400元。遗憾的是,我在此郑重声明,由于遭遇欺诈行为,我要求立即解除该分期付款协议。具体事实如下:
1.
我在(第一次接触的平台)
上被一名自称是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公司的人诱导,说是可以兼职接单,再诱导我加微信,该人通过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使我误信其课程内容和质量。2.在未充分了解服务条款的情况下,我在其诱导下在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分期付款。3.在我报名后不久,我发现了与该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同话术的其他受害者,意识到自己被*,并且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4.当我尝试与该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沟通时,他们要求我支付高额违约和平台分期费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所以,我请求解除合同和退赔费用
教育培训没有资质没有行政许可,没有办学许可,违规办学,涉嫌诈*,开通他人京东白条支付扣款
投诉问题
诈骗、虚假宣传、合同纠纷
已完结
京东白条分期遭遇虚假宣传与退款纠纷
我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
京东白条分期功能,与一家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订了分期付款协议,共计12期。
一共4800元,分期是400元。遗憾的是,我在此郑重声明,由于遭遇欺诈行为,我要求立即解除该分期付款协议。具体事实如下:
1.
我在(第一次接触的平台)
上被一名自称是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公司的人诱导,说是可以兼职接单,再诱导我加微信,该人通过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使我误信其课程内容和质量。2.在未充分了解服务条款的情况下,我在其诱导下在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分期付款。3.在我报名后不久,我发现了与该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同话术的其他受害者,意识到自己被*,并且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4.当我尝试与该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沟通时,他们要求我支付高额违约和平台分期费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所以,我请求解除合同和退赔费用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虚假宣传与无资质教学,投诉济南石牛信息科技退款
我于2025年1月报名了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影视商业实践课,微信定金100,支付宝分期付款带利息是4337.5,共计4437.5,交钱之后,我发现其公司注册时间与首次添加客服时间不符,合同写学完之后才能发发票,付款事项为教育培训,且机构超范围经营:其经营范围明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却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无培训资质证书。宣传老师科班出身,实际教师连教师资格证都没有,属于虚假宣传。一共是4437.5元,需要全部退还给我。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付款,课程无法兑现承诺
我于2024年12月23日晚上购买该公司的影视商业实战课,他们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引导我进行分期,每月付款,一共3000元每个月250元,不付款的话,赔偿高额的赔偿金,一开始说是学好了就可以进行兼职接单挣钱,后面发现根本没有单子,而且根本挣不到钱,还是要我进行缴费,严重侵害权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已完结
石牛信息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并拒开发票
我于2025年3月14日在济南知学那里缴纳了一百块的学习费用,可能不是这个名字,叫什么济南石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那个姐姐特别好心,没说学之前,一直嘘寒问暖的,现在才知道但是都是套路,有好几个头像一样的,连说辞都一样,让我开京东白条,发现没有名额了,就在知学那里单独给我开,让我绑定银行卡,现在才意识到下-步就要我贷款了吧,而且那个课程说什么很简单的,不懂就问,学会了就可以兼职,分十二期减轻压力,每个月交406.多少,我和她说缓几天,因为我没有学多少,就只交了2期分期的钱,,小鹅通app的记录作证,真的只看了几节,其他课程也只是点开,啥也没认真看,看到小红书和其他平台,发现其实他们教的很基础,还要我钱,然后合同发票啥的什么都没有,一点维护我权益的东西都没有,也没有说兼职之前要进行兼职测试,通过了才能进行兼职。诱导人分期付款让学生开白条,并且这个公司已经存在了虚假宣传消费,这个公司所经营范围不包含于教育培训那边属于违规授课了,小微企业就是谁都可以注册这种公司。如果说他们做的好呢,会继续做,做的不好,随时都有注销跑路的可能。而且,他已经有自身风险、合同纠纷、司法案件了,他已经存在经营异常了。经营异常,就是有注销跑路的这个倾这个倾向了。他已经更换这个厂址了。并且也没给我发票,存在虚假宣传。我要求取消我后面的十二期分期,取消我的银行卡绑定,我真的就看了几节课,前面的都是很基础的,我明确要求取消分期 退掉我剩下的课程。
投诉问题
拒开发票、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