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粒门食品现头发异物拒赔偿
我于2026年3月30日在金粒门(长沙县星沙吾悦店) 购买山胡椒魔芋丝一盒,金额11.3元。食用时发现食品中混有一根明显的头发异物。事后与商家沟通,对方拒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
48条规定进行赔偿。该条明确规定:生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我的诉求:1.退还问题商品货款11.3元 2.依法赔偿1000元3.请监管部门对该门店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查处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粒门销售发霉蓝莓涉嫌欺诈
我在2026年3月28日下午三点 于长沙星沙万象汇金粒门店购买到了发霉变质的蓝莓 我发现后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 要求按照食品保护法赔偿 商家以蓝莓是初级农产品为由拒绝依法赔偿1000元 随后我发现在抖音*台上有消费者发表过在金粒门购买到发霉蓝莓的经历 其次蓝莓发霉是肉眼可见的 金粒门作为专业零食店 上架没发现 销售没发现 这本身就是未尽到食品感官性状查验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是欺诈行为 我主张退一赔三 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
投诉问题
食品过期、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粒门售卖变质鸭脖拒不担责
205年7月27日晚上19:44我在金粒门试吃了他们的魔味鸭脖觉得味道不错于是购买了一份回家吃。我妈在22时30分打开鸭脖吃了第一口,她说怎么真的粘嘴啊黏糊糊的,跟我们试吃的味道不一样啊。于是我也吃了一口发现已经变质,鸭脖的表面均有一层厚重的粘液,我确定已经变质了。我第一时间联系了门店,门店说仅给我退掉这一单再补偿我50元的零食礼包。发生这种事情我肯定以后也不想在他家买零食了,何况我自己还充值了,在网上我也搜到了很多关于金粒门售卖变质食品的情况。所以我拒绝了门店仅退单的处理方式。门店后要求我叫跑腿将该食品回收到他们门店,称他们也需要自检,于是我当日保留证据后将该食品送回了他们门店。他们在29号才回复我说店里太忙没及时回复,说他们吃了觉得没有问题。后面就一直推脱,说给我提供监控也不提供了,送检也是送同一批次的产品而不是我那盒有问题的产品。
现在他们站主导地位了,因为我没有实物了,后悔没有留两颗下来只拍了视频和照片。市场监督局也是各种推脱,一会儿说我没有实物不能证明咯,一会儿说过了几天了不能判断食物是不是当时就变质了咯,一会儿说商家不承认就没有办法咯……明明我第一时间就提交了所有资料并且配合,门店是一直拖。
后续1月份我去了他们门店,最后就是说退我原价,但他说的是赔偿,我就很气愤,15块多是我花钱买商品的价格怎么就变成赔偿了,而且我只吃了一口就给你们跑腿送过去了,还不让我追究责任,后续他们门店就是不回复我,冷处理,也没退款,这个事情半年了,根本没人管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处理中
金粒门卤香干吃出头发要求赔偿
本人2月11号到长沙国金二店金粒门买了卤香干然后吃出来了一根头发《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我要赔偿1000加香干的10倍赔偿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粒门面包现塑料异物,涉嫌食品安全问题
我于2026年1月29日在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万达广场内门店金粒门购买开心果乳酪软欧面包,出现塑料异物问题,侵害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我的诉求是以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粒门无骨鸡爪有异物要求赔偿
我本人在2025年12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国金街购买了金粒门无骨鸡爪 并且也是第一次买然后我买回家半天都没有 回家就吃吃了有异物感 并吃了有点干呕 因为当时有点感冒就没有想那么多一直以为是我自己的问题没有想到 网上全部曝光并不是我的问题 我申请10赔退款 我跟他们投诉了 一系列操作一直得不到回复 这些都可以查到的没有办法撒谎 我必须要求退款给我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粒门食品安全问题及赔偿诉求
我于12月21日15点在长沙金粒门印象汇店购买食品,后爆出食品安全问题,联系不上门店,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投诉问题
食品过期、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
金粒门虚假宣传及食品过期问题
我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12点54分在长沙市岳麓区的金粒门(招商花园店)购买食品并且与店员有过沟通说帮我邮寄,并且保证说当天邮寄,然后当天我回家后,店员微信上联系我说什么快递小哥休息今天不能邮寄,并一直保证隔天会发新鲜日期,结果17号,也就是今天拿到货发现,居然不是16号的,甚至是我购买之前的货12月14日生产的,然后现在联系不上,微信也不回我信息。
投诉问题
食品过期、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购买百香果现腐烂变质致身体不适
于2025.11.8在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五一广场国金
街负一楼
kinglomo金粒门店面,购买了一盒百
香果,一盒大约有6~7个果,回到住
宿地后吃的过程当中发现有4个坏果
(都是内部腐烂,部分果肉发黑),因
为百香果外表无法看出已坏,在吃的
过程中口味不对才发现内部已经变
质,吃完后的当晚肠胃不适拉肚子。
投诉问题
食品过期、质量问题
已完结
投诉Kinglomo·金粒门食品过期
2025年11月6日,本人在金粒门长沙览秀城线下门店购买香辣魔芋丝,金额为10元。2025年11月6日,收到该商品。
2025年11月6日,本人与朋友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商品变质严重,在检查食物包装过程中发现商品效期和包装上均说明了商品保质期是5天且该商品在未过保质期的情况下,出现变质情况,品质有严重问题,严重违反食安全品法。发生此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商家要求退一赔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作为消费者,本人有权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诉求是退还购买金额,并且支付1000元赔偿金。
投诉问题
食品过期、质量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