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朴超市销售无法使用的锅拒不退货
我于2026年1月24日.在朴朴超市购买一个锅,但拿到锅,我就放到电磁炉尝试无法使用,要求退货退款,但他们已各种理由推脱处理,我希望尽快得到解决,这锅放着我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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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不对版、态度差/不处理、退货不退款
处理中
朴朴超市车厘子货不对版要求退款
我在1月25日在朴朴app上购买4J的车厘子,结果送过来的大小几乎都是1j的大小,我要求仅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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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不对版
处理中
朴朴超市售卖霉腐蓝莓拒不售后
我于2026年1月21日在朴朴购买蓝莓 人参果霉腐 腐吐气味无法食 发图给了售后 却以图为由模棱之辞不允处理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修理 重作 更换 退货 补足商品数量 退还货款 服务费 赔偿损失要求 无理拒绝 玷污市场 质量是大事 据安全法 要商家赔偿损失外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 责令改正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处货值金额10倍至20倍罚款 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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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差/不处理、退货不退款
处理中
朴朴超市配送慢客服态度差
0536769092309456,订单配送慢 客服态度不好,联系我190****1226的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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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不发货、态度差/不处理、联系不上客服
处理中
朴朴超市购买生菜现虫害要求赔偿
于2026年1月21日晚22点36在朴朴超市下单购买的生菜,内有虫子,导致一半以上蔬菜不可食用丢弃,因反馈时间客服已下班,虫害菜叶未做保留已丢弃,反馈只可退半价,不认可,否则要退货退款(前提已沟通过反馈时他们已下班,虫害菜叶已丢弃),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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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朴朴超市售卖霉变菠萝蜜要求赔十
我于2016年1月21日购入一盒特价为3.27元菠萝蜜,线上沟通后转专员没有收到处理电话,我的诉求是退一赔十总价为3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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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不对版、态度差/不处理、联系不上客服
已完结
朴朴超市售卖过期木瓜致消费者身体不适
我昨天下午7点在朴朴超市点了一盒果切木瓜,但是那盒木瓜在昨天下午2点就已经过期了,我吃完后才发现,吃完后上吐下泻的一个晚上,木瓜是18号下午2点生产的,保质期是72小时,昨天晚上10点我联系朴朴客服,客服表示会退我货款,并且说18号下午2点生产的商品到今天下午2点才过期,我不接受,并且要求他们按照食品法赔偿,客服说他没有权限处理这件事情,帮我向上反馈,昨天晚上没有给我后续回复,我可以认为是他们下班了,我今天又去催了一次,到现在都没有给我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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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差/不处理
已完结
食用朴朴食材致食物中毒要求赔偿
时间:1月10日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光谷一路
本人为朴朴多年常客,为首次投诉(具体数据朴朴内部系统可查)。*期全家人食用朴朴订单号0512768000858480(金额161.39元)的食材以后,相继发生食物中毒,严重肠胃不适,呕吐,发烧,头晕,全身乏力,持续长达三四天;其中小孩最为严重两天累计呕吐7次,武汉同济就医费用三百多。三天前已和朴朴客服联系,拖延,部门及人员之间推来推去,仅给出58元慰问金补偿,绝不接受。
现要求:1.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00元;2. 按《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支付 10 倍赔偿金1613元;3. 对问题食品进行检测并公示结果;4. 书面道歉。5、一周之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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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朴朴超市宰杀鱼致伤索赔遭拒
申诉:主张赔付实际支付的医药费用860元(主要为破伤风疫苗248元1人,两人合计496元,缝合手术及清创处理费用),鱼退款处理。申诉理由:在我认为一条宰杀的鱼,不会构成任何威胁,但却造成两人实质性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用。
经过:26年1月2日在朴朴超市(深圳市罗湖区同乐大厦店)购买了一条草鱼(宰杀),奶奶准备切的时候,鱼弹跳鱼尾大幅摆动,导致刀口伤到左手背血管部分,流血。
接着,我来处理现场,想着继续把鱼切了做饭。鱼突然跳起,左手食指关节处一块皮被掀翻,当场出了很多血。
沟通:马上联系线上客服,发了鱼还在动的视频,手受伤图片及视频。诉求:鱼退回,还有就医费用需赔付。客服回复,已升级专人跟进,让我尽快就医。当晚去急诊,两人接种破伤风疫苗,清洗伤口并缝合。两人合计医药费个人支付部分860元左右。
第二天将就诊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费用凭证等上传客服,客服回复赔偿100元,第二天说合计赔付200元。我说不需要其他赔付,只要赔付已经支付的医药费860元即可。
后面再也没有客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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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联系不上客服
处理中
朴朴超市售卖问题蛋糕含鼠咬痕迹
本人于2026年1月13日20:23通过朴朴超市*台购买蛋糕类食品,订单号:0239768307033375,收货后给孩子食用,食用完毕后发现该蛋糕的塑料包装盒边缘存在明显老鼠啃咬痕迹,其中一块蛋糕已被老鼠啃食约一半,该食品明显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食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发现上述问题后,本人第一时间通过朴朴超市售后渠道取得联系,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提出退款并支付法定惩罚性赔偿金的诉求,但截至本次投诉之日,被投诉人未对本人的合理诉求作出任何有效答复,其行为已侵害本人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1. 要求被投诉人退还本次购买问题食品的价款14.9元。
2. 要求被投诉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因食品价款10倍不足1000元,按法定最低标准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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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二手商品、商品破损、态度差/不处理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