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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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有鸣门店售火腿肠含异物拒赔
2026年3月9日在乌鲁木齐新市区零食有鸣二宫店线下门店购买一个火腿肠,后续在2026年3月11日下午18点左右吃时发现中间有异物。最终联系上门店店长,他说这个属于厂家问题,跟他们门店无关,要去找厂家沟通。后续再联系,依旧说是厂家问题,我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门店进行赔偿,门店拒绝。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质量问题
处理中
零食有鸣虚假宣传六神花露水消毒功效
我要投诉商家销售的“六神普通花露水95ml/瓶”存在虚假宣传。该产品属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号:沪G妆网备字),但在商品宣传页中明确标注“消毒杀菌”功效,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告法》相关规定:1. 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消毒杀菌等医疗/消毒类功效; 2. 该产品未取得“消字号”消毒产品资质,却宣传消毒杀菌,属于误导消费者; 3.化妆品宣传必须严格限定在备案范围内。合计三个订单 我的诉求是要求按照消费者保护法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来 应该按照每单500元赔偿 但是我的诉求是每单要求赔偿400元 合计1200元 订单号:3802 0310 1019 2032 756,3802 0312 6379 145****3802 0312 6323 6149 701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处理中
零食有鸣门店占道且服务态度恶劣
推着婴儿车需要过,与店内人员沟通时态度非常恶劣极其嚣张,无奈只能抬着婴儿车过去,本应是零食有鸣京溪梅宾路店占用公共道路,态度却极其霸道绝不让路。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零食有鸣坚果现活虫,涉嫌食品安全问题
我在成都市武侯区红瓦寺店购买的零食有鸣坚果里吃出异物黑色虫子,挺大的一只,在坚果里爬,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经营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损害的,要求向生产厂商提出经济赔偿,要求赔偿我价款十倍金额按一千赔偿,要求处罚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食品出售给消费者要求赔偿我价款十倍金额,增加赔偿金额一千,要求12315投诉零食有鸣门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消费者权益要求12315投诉零食有鸣,协商解决,我的诉求就是退款加赔偿我一千,退款碧根果的钱,+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一千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零食有鸣多收货款6.9元涉嫌乱收费
2026年3月6日21时31分。在北滘三洪奇零食有鸣购买了三件商品价格8,02元。实收14,92元。多收6。9元需要退还多收的钱并赔偿十倍多收的钱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
零食有鸣香肠现不明毛发,拒赔十倍赔偿
2月27日我在实体店零食有鸣的一家超市买了一个香肠当时正好在台球厅里面休息咬了一口之后吃到一根不明毛发当时恶心的立刻,拨打了他们官方电话,官方让去官方公众号,找他们客服,后来找了客服之后给他们发了付款记录,也给他们发了照片,还有他们需要的生产日期和图片,全部都发给他们了,而且当时我还在别人店里面,都是有监控视频的,那根毛发也很明显的在香肠里面,不是在香肠外面,我拍的很清楚,找了官方的人之后,官方不赔偿不道歉,说什么补偿五元,是来搞笑的吧?​根据《食品安全法》,我要求“退一赔十”,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就按一千元来算,现在是连食品安全法都不认了吗?食品都不合格,里面吃住异物不明毛发,我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来赔偿,要不然概不接受,会一直投诉的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零食有鸣销售腐烂变质魔芋爽
本人于在2026年3月3号下午15点46分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荷光路的零食有鸣里购买的卫龙魔芋爽袋内腐烂破损 有难闻气味 有虫子尸体 请贵店按规定处理:全额退款 + 赔偿1000元。如协商无果,我将直接拨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并提供全部证据,再者无果将在地方法院进行上诉。
投诉问题
食品过期
处理中
零食有鸣标价与实收不符且拒不处理
本人于2026年2月24日21:53:22在零食有鸣批发超市(成都世茂广场店)买商品:唯怡颂优乳低脂燕麦乳茉莉味。 购买前货架价签明确标价为4.9元,但结账时系统收取7.90元,多收价款3元。 当时向收银员提出异议,店员解释为老价签未更换、新价签未打出,我当时予以理解。 但2026年2月25日22:24:53再次到店时,发现该商品价签仍未更换,依旧标注4.9元,已构成误导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事后我通过投诉*台进行投诉,商家客服回复称会安排门店人员联系处理,但我等待六七天,始终未接到任何电话、未收到任何处理方案与回复。 后续向零食有鸣官方再次投诉,仍未给出准确处理时间及解决办法,商家存在敷衍拖延、漠视消费者诉求的情况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零食有鸣销售含毛发食品且推诿处理
本人是零食有鸣的长期忠实顾客,*两个月内累计消费已*800元。然而,此次的消费体验让我极度失望和愤怒。 • 事件经过: 1. 发现问题:我于2026年2月28日,在零食有鸣购买了一批零食(总计约200元)。其中,在食用“手撕松叶蟹味棒”时,发现食品中混有一根清晰可见的毛发,食品安全问题确凿无疑。 2. 初次沟通:我立即通过官方渠道联系客服,长时间等待后,客服仅提出“仅退款(商品单价)”的方案。我明确拒绝,因为这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 二次沟通:客服随后竟建议我“直接联系厂家”,企图推卸“首负责任制”的法律责任,我再次严正拒绝。 4. 现状:客服在我坚持下,最终表示“让我等待”,至今(超过24小时)再无任何主动回复和解决方案。从敷衍到推诿,再到沉默,处理态度极其消极。 • 核心事实与诉求: 1. 法律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十,最低赔偿1000元”。食品中出现毛发是明确的、不可接受的食品安全问题。 2. 消费者身份:我并非偶然消费者,而是两个月消费*800元的重点客户。贵司用如此推诿、漠视的态度对待忠实客户,令人寒心,也暴露了内部管理的重大缺陷。 3. 正式诉求: ▪ 退还问题商品价款:3.5元。 ▪ 支付法定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 ▪ 合计要求赔偿:1003.5元。 ▪ 要求管理层正式道歉:并对涉事门店及客服的失职行为进行内部整改。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零食有鸣销售高露洁假牙膏
本店销售的高露洁牙膏是假货。 印刷字体不清晰,膏体和正品差异太明显。
投诉问题
假货、质量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