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创教育虚假宣传拒不退费
投诉详情
涉诉金额 7980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投诉诉求 #退款
企业联系方式
195****1997
预留手机
195****1997
企业名称
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5年4月27日在南昌晚报公众号看到成人教育提升学历的消息,就添加了机构联系人微信Josephsxt的金老师,对方以还剩下5个名额为由多次诱导消费,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要求一次性缴纳7980元学费。对方声称是自考委授权的定点助学单位,开始并未说明机构是北京格创。在缴费时也只显示高等教育学历提升专用账户,而后让我加了微信号Qln9800的老师,自称班主任,其发了一个链接让我签署合同,打开电子合同我发现合同仅有乙方名称,其他信息都没有的。乙方名称为合同主体是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法人王琴),后来才注意缴费的对象也是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随后本人经网上查询公司资质并打电话咨询合作学校,发现这家所谓的教育机构竟然不具备办学资格,学校也不清楚这家公司。鉴于此情况,我便在缴费后半小时内向他们提出申请,要求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费用。经过交涉,对方同意退费7500元,还加了他们售后微信号TK195****1997,并于2025年5月8号于法大大上面签了7500元的退费协议,该售后说要四十个工作日到我提供的银行账户,可是过了四十个工作日之后,该售后又说要分十期,每个月的25号之前到账,而我只在8.27号到账750元,后面的费用至今未退,联系他们售后也是至今没有答复,由此可见这个格创教育就是一个诈*公司,诈*一个人8000,十个人就是80000,网上还这么多的人投诉举报,都不知道该公司*了多少钱,望相关部门严查严惩!!!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
北京格创教育无资质办学虚假宣传要求退款
被投诉人: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YCW42R,住所地: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廊坊临空经济区航谊道自贸区科创基地10238 投诉事项:要求被投诉人全额退还教育培训费用11960元,并依法处理其无资质办学及虚假宣传行为。 投诉事实与理由: 2025年3月31日在本地官媒新闻夜航的公众号上看到宣传广告,投诉人通过被投诉人销售人员的宣传(该工作人员目前已离职),报名其提供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辅导课程,签订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费用11960元(转账记录为证)。被投诉人在宣传中声称其为“国家认可的教育咨询平台,受托于相关部门”,并承诺课程可获得“教育考试院联合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然而,投诉人随后发现: 无办学资质:被投诉人仅为普通注册公司,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属非法办学。 虚假宣传:被投诉人误导投诉人相信其与政府部门或高校有官方合作关系,实际为个人注册小公司,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和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 合同欺诈:合同中退费条款(扣除25%服务费及已开通科目成本)限制消费者权益,且未履行承诺的课程质量,涉嫌欺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 普遍投诉:网上多起类似投诉(如黑猫投诉平台)反映被投诉人拒退款、虚假宣传,证明其行为具有惯常性。 投诉人于2025年[具体日期]要求退款,被投诉人以“已开通科目”“服务费不退”等理由拒绝,严重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投诉人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获建议向教育部门投诉或起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欺诈应退款并赔偿损失;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无资质办学应退还费用并处罚。特请求贵部门: 责令被投诉人全额退还投诉人11960元(含服务费)。 依法调查被投诉人无资质办学及虚假宣传行为,予以处罚。 协调解决投诉人损失,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资质问题
处理中
格创教育无证办学虚假宣传拒不退款
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属于无证办学存在网络欺*,虚假宣传,无诚信经营,违规收费拖延退款 本人坐标江苏无锡,本人于2025年4月8日在微信的推广页面,就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了一个成人学历提升班,付了7980的学费,2025年9月无意于朋友交谈专升本问题得知可能被*了于是要求退款,协商后他们需要扣除高达25%的服务费和课程费,实际上该机构并没有给我上课,只给了一个APP。并且他们也不具备办学资质,第一次协商时12315各渠道投诉无果,查到改公司有大量的消费者投诉,为什么这样的公司还存在? 所以本人汇总了北京格创教育存在的核心问题: 1.无证办学 改公司经营范围明确标注了“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属于非法办学。 2.虚假宣传及诱导消费 其有工作人员宣传“内部渠道”“名额有限”“托管包过”等话术,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欺诈。 3.违规扣费扣除25%的服务费及课程费,。 现在本人诉求是要求对方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
北京格创教育虚假宣传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4月8日在本地公众号上看到学历提升,就北京格创教育有限公司报了一个成人学历提升班,付了7980学费,于后期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学习,提出退学申请,协商后提出扣除25%的服务费。实际上该机构并没有提供任何服务,提供的app课程均为录播课。一次次发信息诱导我二次消费,托管学习,承诺百分百拿到证书,不用考试上课,属于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欺*。通过天要查该机构并没有教学资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属于非法办学。该机构在本人付费后要求签署协议,其中包括违规扣除25%的服务费和课程费,属于霸王条款。综上所述要求协助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资质问题
处理中
北京格创教育诱导消费及退款问题
本人在2025年4月在东莞日报公众号看到自学考试升学好消息,相信公众号发出的应该可信,就添加了升学机构联系人微信的俞老师,最开始并未说明机构是哪个公司只说是助学,强调自己是具有授权资质。在我缴费5980元后,当时俞老师让我加了微信号另一个郑老师,自称班主任,其发了一个链接让我签署合同,打开电子合同我发现乙方名称为合同主体是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法人王琴),后来才注意缴费的收费机构也是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我查询了该公司,发现他们根本没有办学资格,8月份又让另外一位王老师加我微信,说可办理托管又要交6K,这是在一级一级套路消费者缴费?经过网上其他案例的搜寻,发现许多消费者反映被此公司哄*,于是我向他们申请全额退费,班主任说要扣除2K元的服务费自认非常不合理,综上所述,希望协助处理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资质问题
处理中
北京格创教育涉*及退款问题投诉
我在2025年4月份报名了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来想专升本,读2年会计的,当时是在东莞阳光网见到他家公司发布的消息,我都很怕是*人的,心想东莞阳光网应该信得过,没过一阵子这个帖子也已经删除了。课程各方面都不对劲,然后报考之类也是自己去报,现在怀疑是*子空壳公司来的,小红书上面也有很多跟我一样被*的人,我要求退款,之前对接我的班主任所谓的老师跟招生办都消失了,不回复我微信了,转接给所谓的售后,但售后说只退给我4980元,我当时缴费了7980元的,还要我签霸王合同,说有3000元是服务费,还要在40个工作日内退款,当时应该是25年8月21日左右吧,到现在为止一分一毫都没退给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涉骗
处理中
北京格创教育虚假宣传并拒绝退费
2025年2月25日,我报名了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学历提升,该公司一直宣称其为助学单位报考,走的内部渠道,考前会提前下发内部资料,涵盖85%左右的考点内容,在名额内报考的保障通过率,2025年4月,我参加了全国自学考试,发现其下发的所谓内部资料根本没有用,与实际宣传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宣传。考完后我随即联系了该公司,让我参加补考,我不同意,认为他们虚假宣传,浪费了我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要求退费,该公司态度恶劣,说我违约,不予退费,要求我承担违约金,本人不予认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第52条、第53条、第55条;《广告法》第28条、第50条等规定,要求该公司退还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态度恶劣
处理中
北京格创教育虚假宣传及退费纠纷
本人于2024年12月17日,通过微信公众号看到“[机构名称]”关于成人高等教育的推广广告,添加其客服微信进行咨询。在客服的推销下,当日通过微信扫描对方提供的收款二维码支付了培训费用共计7260元,并与该机构签署了电子合同。
一、合同约定与实际服务不符,存在虚假宣传 合同明确约定费用构成:机构服务费占比25%(1815元),课程服务费占比75%(5445元)。该条款意味着课程服务费应与我实际接受的教学服务挂钩。
二、退费纠纷与不合理扣款 付款后,我在该机构平台仅学习了两门课程。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习,我根据合同精神,要求退还未产生的课程服务费。经计算,我要求退还5079元(即总费用的70%,扣除已学习部分和少量合理手续费)。
然而,售后工作人员断然拒绝我的合理诉求,其理由是“平台已开设了六门课程,不管学员是否学习,只要平台开设了就视为已开通服务费”。该说法严重违背合同约定和公平交易原则:
1. 合同按“比例”划分费用,而非按“课程门数”简单粗暴地计算。
2. “未学习即视为已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排除了我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我的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属无效。
3. 机构单方面提出的仅退款4100多元的方案毫无依据,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涉嫌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此外,自付款至今,该机构从未向我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或收据。在我提出退费要求时,也未曾主动提及开票事宜。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我的诉求:
1. 责令该机构立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公平原则,退还我的支付金额(或由监管部门协调一个公平合理的数额)。
2. 责令该机构为我办理退费手续,并为我补开本次交易的正式发票。
3. 对该机构涉嫌的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及偷税漏税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北京格创教育退费难且存在发票问题
不给退费,说退费要在明年的11月。平台学习没用费用太贵,没有开发票逃税漏税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发票问题、服务质量差
已完结
北京格创教育虚假宣传并拒绝退费
2025年2月17日我通过某公众号看到学历提升,便加了负责招生老师的微信。后面发现课程与宣传内容不符!我之后要求对方退款,需收取25%服务费用,过程中招生老师开始宣传一次性保障通过、考前内部资料和内部渠道,一些学员的交易记录通过考试的聊天截图给我看并诱导我去缴费和事先拟定好的合同让我签合同,事后招生老师和负责学习更是相互推诿扯皮,售后服务更是差,态度恶劣。我要求提供公司的执照资质、展示师资力量,教学许可证等均遭到拒绝!已经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方应该公平诚信,不要隐瞒事实真相,欺*诱导消费者。现向消费保提起投诉,希望解决退费相关问题报名了北京格创教育咨询有限,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