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9号晚上在美团外卖上购买 ,矿泉水,红糖糍粑,凉拌黄瓜,矿泉水买过来是纯净水 ,并且吃坏肚子,后面我看商家的经营许可证只有热食品,凉拌黄瓜并不在他的经营范围之内,后面我问商家 ,商家没回信息打了个电话过来,我跟商家描述了我的问题,后面协商协商着,商家忍不住了,对我进行极其恶劣的谩骂,并且说我父母之类的话,而后我说我去举报平台举报他们 ,他们说我敢举报就顺着我的地址打死我,不仅对我进行谩骂还威胁恐吓我。我要求商家对我进行道歉,并且赔偿我 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三倍赔偿计算的基数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具体规定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我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