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宸未成年人充值引发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3cv04Q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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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沟通就是等于诱导消费者在电子承诺函上签名?消费者再次明确不同意您方退款方案,诉求一直是全额退款: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而我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并未对其在贵公司的充值行为进行同意或追认。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我孩子的充值行为应当被视为无效,贵公司应当全额退还充值款项。 特别地,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明确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们的规则是站在法律之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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