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O neo5手机主板设计缺陷导致频繁重启及花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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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1年11月1日在京东平台iQOO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购买了vivo公司旗下iQOO品牌的iQOO neo5手机,配置为12GB+256GB,夜影黑。并于2013年10月21日在西安市的vivo官方客户服务中心(唐延路万达广场店)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高新万达ONE三楼3060B vivo体验店内更换手机官方原厂电池。手机没有人为损坏或者进水等情况,一直正常使用,手机在2024年9月26日早上电池有电的情况下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花屏,然后反复重启,重启界面logo也出现花屏,至今仍无法使用,出于工作以及日常需要,无奈之下本人临时又购买一台其他品牌手机使用。通过查阅社交平台小红书上的用户反馈,发现大批量2021年购买该型号手机的用户在临近时间内出现突然无法使用,花屏的问题,经查为该款型号手机主板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手机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商品主板不符合质量要求莫名损坏,有权要求更换修理厂方承担维修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也没有关系,侵权行为是以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判断损害赔偿责任的,双方形成的是侵权法律关系,而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因此,即便过了保质期,产品如果存在质量缺陷,买受时可以要求出卖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因此我要求vivo官方赔偿手机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以及手机无法使用导致资料丢失产生的损失,并为我更换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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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以后西安本地客服联系我,要求我将手机进行检测,于是我通过vivo官方APP将手机寄送到vivo的寄修中心,今天通知我为手机主板问题,要求我付费维修。我对此结果不认可,理由在第一次投诉的时候已经说明,不再重复。该问题并非我人为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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